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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安区水利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2-05-12 11:16 信息来源: 廉仆网 分享: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5日至11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水利局进行了巡察。2022年1月1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水利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我局党委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区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扎实有效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1月14日巡察反馈会后,局党委立即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全面动员部署会,1月17日,党委专题研究梳理巡察反馈意见。1月26日,局党委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三清单”,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胡华德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把握政治巡察的基本要求,以巡察反馈的3大方面21个问题为主线,列出了详细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并按时制定上报了整改工作方案及“三清单”。1月27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有“辣味”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认领问题提出整改意见。2月28日,党委会部署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逐项研究,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3月29日,召开党委会听取了各责任领导阶段性整改工作汇报,要求各责任领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4月13日,党委会听取牵头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并听取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研究通过两报告及整改成效清单,并就相关资料报送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

目前,已经整改完成12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9个问题,尚有0个问题未启动整改。整改中,完善制度文件7项,挽回损失8.852984万元,党政纪处分4人,问责4人,提醒谈话2人。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群众的生产灌溉需求保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渠南头闸南干渠在2021年生态河道创建中已由属地镇组织人员进行了疏浚整理,年底被省水利厅评定为生态河道。

二是渠北灌区于2020年10月通过竞争立项的方式获得水利部认可,被列入“十四五”大型灌区改造计划,总投资2.6亿元,渠北灌区改造工程于2021年已全面启动,分三年实施,力争将渠北灌区打造成现代化灌区。

三是运西灌区新河中干渠等河道灌排能力不足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列入灌区规划项目,争取立项。

2.关于群众的安全用水需求保障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区农村供水公司组织各镇(街)营业部对辖区范围内特别是用户集中、楼层较高、管网老化等重点区域开展用水实地摸排,安装压力表14只,采集高峰时段供水数据5份,并走访14户用户。通过全面排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区域主要有钦工镇区、原仇桥镇镇区、复兴镇“凤凰小区”、流均镇“供销小区”。对用水需求保障不足的区域,采取“一地一策”分区分类包干落实整改。同时区农村供水公司组织编制《各镇(街)营业部年度运行管理考核细则》涵盖纪律督查、投诉受理、安全生产、管网漏损、水费收缴、巡查维护、维修抢修等23个考核项目,明确目标责任,量化工作指标,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是制定出台《供水管网漏损控制考核办法》,将各镇(街)营业部的漏损率与员工绩效挂钩,与工资联动,奖勤罚懒,降损提效,降低管网漏损。同时变被动为主动,利用分区计量系统将全区农村供水管网划分为27个独立分区,监测各分区管网流量,主动发现水量变化,及时分析处理,确定漏损严重区域,加强维修管护、改造更新,控制漏损。此外区农村供水公司还加大管网巡检抢修及供水巡查力度,通过生产调度系统24小时密切关注供水管网压力变化,及时发现问题并上报,遇到突发抢修任务,公司应急抢修队伍迅速出动,确保在最短的时间恢复供水,最大限度减少漏损。同时大力宣传供水法规政策,严厉打击偷盗水、擅自改变用水性质等违规用水行为,对可疑用水户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查清用水情况,做到从严查处。

3.关于水资源管理制度执行刚性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对井神等地下水用水户开展用水情况调查,了解企业用水需求。并逐一去用水户走访,传达区委巡察组意见,了解企业心声。经调查,三个地下水用水企业均表示需要地下水源,目前已经动员相关企业关停部分地下水井。其次对地下水用水户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逐一核查,在延续时严格把关,除特殊生产工艺需要和水压等不能满足等客观原因外,所属水井一律不予延续。目前全区地下水井全面排查工作已完成。

二是根据省水利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节水型企业建设标准(2021年修订)的通知》(苏水节〔2021〕12号)文件精神,结合《江苏省节水型企业建设标准(2021年修订)》中基本条件第(七)条“近三年无超年度计划、超定额用水,未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故”。江苏苏盐井神股份公司暂不符合申报“省级节水型企业”条件,待满三年后,并符合《江苏省节水型企业建设标准(2021年修订)》基本条件中第一条至第七条要求,方可重新申报创建“省级节水型企业”。该情况区节水服务中心已与江苏苏盐井神股份公司进行了沟通,该公司同意待满三年,并符合申报条件后,再力争创建“省级节水型企业”。节水中心将持续跟踪该公司用水过程管理,做好服务指导,在具备申报条件的前提下,全力帮助该公司创建“省级节水型企业”。

4.关于河长制责任落实没有完全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区级河长公示牌,河长办对45块区级公示牌,逐一排查,其中,因区级河长人员调整需更换的公示牌有6块;因全区镇级领导变动,相应镇级河长调整,所有公示牌均需更换,共需更新河长信息的公示牌有45块。因省级出台新的河湖长制公示牌设置规范,区河长办对全区45块公示牌按新设置规范全面进行了更换,并及时对接管理人员更新河长制工作信息;针对镇街级河长公示牌,河长办已通过相关文件传达公示牌设置规范要求,并明确时间节点,督促各镇街完成属地范围内镇级河长制公示牌更新;针对省市级河长公示牌,因省市级河长制公示牌由市级河长办负责其更新,区河长办已第一时间汇总相关区级河长职务变动信息报告市河长办,提请市级及时更新对应公示牌,并做好传达服务工作。

二是水利局工管科在征求相关水管单位意见后,制定下发了《淮安区河湖管理巡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淮水发〔2022〕57号),要求各水管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做好辖区内河湖管理范围的巡查工作,并做好台账资料。

5.关于水利行政执法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水土保持制度建设和普法宣传。依托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联席会议平台,加强与行政审批局、发改委等审批部门对接,在立项文件抄送环节形成部门“同频共振”。同时结合“世界水周”,面向行政审批部门和生产建设单位,发放《淮安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指南》,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相关义务。

二是区水政大队对2018年以来的所有案件进行了回头看,针对案件卷宗中存在的不规范等情况进行了整改完善,目前已整改到位。另外在2021年12月下旬,区水政大队组织在全系统开展了以视频会议方式的法律培训,对全区水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法律培训,通过典型案例的查处,以案释法,进一步提升全系统水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同时还组织系统全部执法人员参加今年市支队开展的每月学一法活动,并对学习情况进行考核。下一步将积极组织系统水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区举办各类法律培训,并适时邀请法律专业人员和专家,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工作,以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为根本,为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尽责打下坚定的基础。此外区水政大队还利用今年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契机,结合防疫工作的要求,印制《地下水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等各类宣传单行本3000余份,定购宣传画、手册1000余份,送发到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还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工地,上门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

6.关于工程邀请招标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2017、2018、2019、2020、2021年度所有城市水利工程资料进行回头看。目前,局城水科按照工程项目流程制作工程汇总表格,将以往的工程逐一查看、逐一登记,目前已登记完成,经核查没有发现工程招标中时间节点有误问题。

二是对招标单位负责人、评标人和中标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同情况的淮安市兆鼎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20年1月7日已变更法人代表,原姜兆清变更为蒋友生。针对“有的单位实施工程,通过其他单位下属公司走账”问题。经排查,主要是区城区防洪排涝服务所将近年来区城市水利建设指挥部安排该所组织实施的部分城市防汛急办等工程通过区二堡船闸管理所下属淮安文司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走账,工程产生的利润归由二堡船闸管理所支配,用于弥补单位经费不足问题。在今后组织实施时,区城区防洪排涝服务所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及规范程序走账。针对“工程招标资料评标时间与实际评标时间不一致”问题。区城区防洪排涝服务所因考虑到工程提前实施及工期要求等因素,将工程招标时间予以适当提前,但招投标代理机构未能正确及时更改。目前该单位已按照实际开标时间,完善招标资料。

7.关于水利资产处置存在任性用权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2月14日下发排查通知文件对系统内各单位2018年至2021年以来水利资产使用和处置情况进行排查统计,并填写统计表、签订承诺书。2022年3月1日向区农村供水公司发送“关于对水利资产使用和处置情况进行排查的函”,要求该单位自行开展排查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二是全系统共29家单位已全部完成排查,并上报“2018-2021年水利资产使用和处置情况统计表”及承诺书,经核对各单位基本足额上缴租金和处置收入款,少交或未交的部分已作情况说明并提供相应附件。

三是制定下发《淮安区水利资产管理制度》(淮水发[2022]44号),切实规范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四是对本次水利资产使用和处置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对存在违规处置单位资产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8.关于形式主义问题时有表现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经交办入海道管理所加强警示标志管理,并留影像资料备查。要求河道湖泊管理所(入海水道管理所)在第三十届“世界水日”和第三十五届“中国水周”期间对重点河道堤防管理和防汛道路管理等相关知识进行宣传。

二是2022年3月3日下发了《区水利局关于开展区管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水管单位对所管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警示标志进行检查,并以书面形式上报水利局工管科。

三是针对渠南水利管理所职工重复报支车费问题,经核查,该名职工共重复或违规报支车费、停车费、油费等共计4225元,目前已经全部退回单位账户;渠南水利管理所租用车辆存在的问题,已经进行整改,对核查出重复报支租车费用3600元,已经退回单位账户。目前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组已对渠南水利管理所相关违纪违规人员立案查处。针对区供水公司支付印刷消费收据费用存在账票不符的问题,经与印刷厂核查,对方一直将3000元挂在应付款中,2021年11月22日淮安财经印刷厂将3000元款项已返还至区农村供水公司账户。区水利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四是在2021年12月下旬,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组织对全系统各单位财务人员业务知识进行了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财会人员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规范意识。

9.关于班子自身建设抓得不紧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从新华书店购置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发放给班子每一位成员,并在三月份党委会上由党委书记、局长胡华德同志带领大家原原本本的进行学习。学习中,胡局长对照《条例》提出了要求,要求所有班子成员坚决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牢固树立“搞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这一理念,增强“四个意识”,深学悟透《条例》内容,并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切实发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二是结合我局实际情况于3月下旬已对水利局领导班子分工进行适当调整。

10.关于班子政治责任扛得不牢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2022年2月25日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前往淮安区党风廉政教育基地­——翔宇清风馆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计划疫情过后召开全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暨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过一系列教育,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二是压紧压实局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每季度向局领导班子成员派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季度工单》,同时强化履责提醒,每季度对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履责不到位的,由党委书记进行提醒约谈。

三是制定下发《淮安区水利局“案后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案后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内容及要求,确保“案后整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向深处发展。

四是主动配合区纪委监委相关检查室对上一轮巡察发现未被追究责任的区城市防洪排涝服务所相关人员违纪问题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1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未严格履行相关程序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从新华书店购置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发放给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时由局主要领导带领班子成员学习了《中组部关于印发<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中组发[2016]29号文件和局党委《淮安区水利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

二是由分管领导牵头,局办公室、行风办和审计科参与,将近几年提拔任用的干部进行一次“回头看”,发现在2021年2月1日召开的党委会动议酝酿机关相关科室人员调整时,将任副科长不足一年的同志提议任科长,存在动议酝酿提拔干部时对人员情况了解不清楚,相关制度学习不深不透,在履行相关程序时发现问题,2月4日及时向局党委汇报并进行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条例》的学习,提前向上级组织部门汇报,绝不允许类似事情发生。

12.关于亲兄弟先后在同一单位任职一把手’”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从新华书店购置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发放给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时局主要领导带领班子成员学习了《中组部关于印发<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中组发[2016]29号文件和局党委《淮安区水利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

二是由分管领导牵头,局办公室、行风办和审计科参与,将近几年提拔任用的干部进行一次“回头看”,针对2019年乡镇优化调整时将亲兄弟先后任同一个水利站站长情况,了解当时的选人用人动议目的,当时只从防汛防旱和人脉资源角度,而未将相关情况及时向上级组织部门请示汇报、征求意见,导致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不规范现象发生。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条例》的学习,提前向上级组织部门汇报,绝不允许类似事情发生。4月中旬由分管领导牵头,局办公室、行风办和审计科参与,对施河水利站交接相关手续再进行“回头看”,将相关帐目交接清楚,做到应登尽登、应交尽交,并向局党委进行汇报。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9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群众的防洪安全需求保障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推进整改中。一是组织设计单位,通过查阅水文资料、现场勘查和联系住建部门等方式,进一步全面掌握了城区水系贯通堵点及低洼易涝地块情况,并完成了《淮安区城区低洼受涝片区专项规划》和《淮安区城区排涝出口河道治理专项规划》。下一步将按照规划内容和区政府要求,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将防洪排涝项目逐年逐项实施到位。今年已经开工或即将实施的工程项目有:纬三河上段新开挖工程、新路泵站改移工程、智能装备产业园广州路涵洞工程,推进城市防汛急办工程、新涧河综合整治工程和五中沟增加排水能力工程设计招标工作。

二是我局已与住建、市政、黑臭水体整治办等部门沟通,推进实施纬三河楚州大道段涵洞建设,与住建部门负责的涵洞向北至山阳大道段的雨水管网一起同步实施。

三是我局经积极向上争取,窑头河-渔滨河治理工程已列入省2022年中小河流治理实施计划。目前,工程前期工作正按省水水利厅要求有序开展,已完成初步设计初稿,4月12日召开线上咨询会,因项目永久征地涉及淮安、盐城两市基本农田,盐城市态度消积,省水利厅正在协调推进中。

四是我局已报批了淮安区水利物资器材站防汛道路工程实施方案,并委托了设计单位,完成了工程施工图及预算编制。待区政府层面相关审批程序完成后,组织实施。

2.关于勇争一流的决心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推进整改中。一是实施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招商引资工作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实行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局上下共同抓,各负其职,责任到人。挖掘发挥人脉关系,积极开展招商引资,确保招商引资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是全力加强在手有价值信息的帮办和推进,目前全系统共有可推进项目信息3条,具体为:1、总投资80亿元人民币新能源汽车配件产业园项目;2、总投资2000-2500万美元南京森广游乐园外资项目;3、总投资2亿元人民币绿色低碳环保配电柜项目。以上信息由局长牵头,主动出击,密切沟通,力争项目尽快签约。

三是2021年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首次列入乡村振兴和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2021年底省水利厅对全省农村生态河道考核中,我区共27条248公里河道被评为生态河道,总覆盖率达到28.31%,高于全市平均值,综合得分位居全市第一。

3.关于是非分明的态度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推进整改中。一是下发《年度人员名册表》。于2022年1月上旬下发了《年度人员情况统计表》,要求各单位将2018年至2021年度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填写上报。并于1月20日前收集了各单位的《年度人员情况统计表》、工资名册、缴纳养老保险凭证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填写的相关统计表签字背书以及承诺书。

二是由分管领导牵头,局办公室、行风办和审计科参与,对系统各单位上报相关人员情况对照工资花名册、在岗人员名册以及保险缴纳情况进行梳理,计划于4月下旬对照各单位人员情况进行实地全面排查,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对排查结果报局党委。此外茭陵抽水站在编不在岗人员王正红已于2月28日进行解聘,并办理完相关手续,相关材料已报区委编办和人社局。

4.关于工作抓常、抓细、抓长的本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推进整改中。一是制定下发《淮安区水利局借款管理暂行规定》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用公款行为,确保单位集体资金安全。

二是制定下发《个人借款清理追缴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在全系统开展系统内职工个人借款追缴专项治理。按照工作方案中的时间节点,目前已进行到自查自纠阶段。下一步将组成检查组对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做到快查快处。

三是对照《淮安区水利局借款管理暂行规定》常态化开展个人借款清理,及时催缴借款人还款。

5.关于收取工程管理费缺少有力监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推进整改中。一是成立工程管理费清查整改工作专门工作组,全面负责问题整改,截止3月底已完成2018年01月-2022年03月自查,通过进一步核查发现2018年度以来收取工程管理费的单位较少,金额较少,下一步将按照方案研究制定承接工程建设任务监督制度,并严禁收取工程管理费,对于已收取的管理费4月将制定具体的处理办法。

二是进一步确定复核不需归还的挂应付款的工程款,分析研究假债务形成原因,预计4月清理所有挂账的收入。

三是结合核查情况重点开展挂工程管理费用方面的往来款清理。

6.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问题。

整改情况:推进整改中。一是由局分管领导牵头,局行风办、财务科、审计科、会计核算中心参与,组织对相关单位近几年财务账册进行检查,深挖细查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用车等问题,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开展中。

二是制定下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在全系统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治理。按照工作方案中的时间节点,目前已进行到自查自纠阶段。下一步将组成检查组对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做到快查快处。

7.关于班子抓政治生态优化缺少力度问题。

整改情况:推进整改中。一是制定下发《水利基层站所微腐败“三大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开展个人借款清理追缴专项治理行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违规占用集体资产专项治理行动等三大行动深入整治基层站所“微腐败”,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是紧盯年节假期等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廉政提醒工作通过典型案例通报,集体廉政谈话,微信、短信发送廉政提醒短信等方式,重申节日期间纪律要求,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

三是制定下发《党风廉政教育学习计划》以多种形式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通过正面教育引导,着力增强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自觉遵纪守法意识。同时要求水利重点工程项目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加强思想教育,营造廉政文化、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

8.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观念淡薄,舆情引导不够主动问题。

整改情况:推进整改中。一是制定下发《违规占用集体资产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在全系统开展违规占用集体资产专项治理。按照工作方案中的时间节点,目前已进行到自查自纠阶段。下一步将组成检查组对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做到快查快处。

二是2021年11月2日茭陵抽水站已责令占用单位房产的该站职工的亲戚将房屋里的东西全部搬离同时拆除该房屋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三是修订并出台《淮安区水利局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等机制。同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重要内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意识形态责任传导到每个科室、单位、支部。

四是群众反映流均镇某小区水压低问题已于2019年8月15日完成该小区供水管道改造工作,该小区住户用水压力得到明显改善。2019年9月2日,区水利局对流均营业部经理赵海军予以诫勉谈话。同时区农村供水公司在此次事件后,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痛定思痛,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2021年,农村供水公司在区12345政府便民热线区直服务单位考核中有6个月(1、2、8、9、10、11月份)排名位列第一。

9.关于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推进整改中。一是购置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发放给每个基层党支部。同时局办公室下载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选举工作条例》并将电子版转发给每个基层党支部,要求每个组织学习。目前机关党支部已于3月29日组织机关党员进行了学习。此外还邀请区委党建办副主任姚剑对各支部支委进行培训,因受疫情影响,待疫情好转立即实施。

二是对12个未按期换届的支部于2022年1月上旬进行了电话通知,并于1月24日下发了《关于做好部分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目前,水政大队、茭陵抽水站、城区泵站、河道所、渠南所、渠北所、二堡船闸、水利物资器材站、水政园和农村供水公司等10个支部已经向局党委上报了换届请示,局党委会研究并同意上述单位进行换届,并派局办公室和行风办到每个支部进行指导,要求程序规范、单位稳定。截止目前,已完成换届的1家(城区泵站党支部)、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并上报的4家(河道所、渠北所、二堡船闸、农村供水公司)。水政园和船队党支部,因单位职工下岗,党员人数较少,由局党委直接任命。水建公司和城区防洪排涝所党支部,因目前单位改制未到位,暂缓换届。裕达公司党支部只有两名党员,拟计划撤销该支部。

三是由局分管领导牵头,对近年发展党员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主要看记录、看程序,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3月25日,由局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和行风办参与,在卫生大厦2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对水政大队、农村供水公司和河道所等3家单位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就近年来发展党员出现的问题进行谈话。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用制度来规范党的工作,用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做好今后的日常工作,绝不允许发生此类现象。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0个问题尚未启动整改。

(四)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巡察期间交办我局的6个信访事项,已全部调查反馈答复完成。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目前,区水利局党委的整改成果还是阶段性的,还存在或多或少问题,需要坚持不懈,常抓不懈,务求实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力争把巡察问题整改转化成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

下阶段,区水利局党委重点针对防洪排涝能力提升、招商引资、内部管理、财务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继续按照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要求,紧盯不放,在6月底前确保全面整改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7-85912132;电子邮箱haqsljjw@163.com




中共淮安市淮安区水利局委员会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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