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着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明纪律和规矩,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维护党和政府形象,扎实做好以案促改,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苏嘴镇果园村原党总支书记李加恩等人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问题。2019年1月,苏嘴镇果园村原党总支书记李加恩安排村妇联主任石宁收取本村20800元摊位费,未入村账,并于2019年2月至9月将其中20100元用于果园村日常开支;村会计李桂其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及时制止,导致果园村出现坐收坐支问题。2020年12月,李加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石宁、李桂其分别被予以诫勉谈话。
车桥镇高舍村原党总支书记王彪套取截留危房改造补助问题。2015年10月,车桥镇高舍村原党总支书记王彪将本村村民张某某需修缮的房屋,以房屋新建的名义申请上报并获取危房改造补助1.2万元,其中6000元用于村民张某某房屋修缮,剩余6000元被截留用于村其他支出。2020年12月,王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博里镇博里村原会计潘世江开展低保动态调整工作不力问题。2019年5月,博里镇博里村原会计潘世江在落实镇布置的低保动态调整工作时,未对本村低保户认真开展排查,未能及时上报陈某某死亡信息,导致该户多领取四个季度低保金,共计1564元。2021年5月,潘世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存在,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把群众利益摆在首位,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难,把实事办到群众的心坎上。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着力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重点查处乡村振兴、物业管理、公共停车收费、农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惠农惠民、教育、医疗、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违纪违法行为,让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中共淮安市淮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淮 安 市 淮 安 区 监 察 委 员 会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