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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淮安区卫健委反馈基层卫生院突出问题专项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 2021-07-09 16:09 信息来源: 廉仆网 分享: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0217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淮安区卫健委反馈基层卫生院突出问题专项巡察情况。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江迈代表市委巡察组向淮安区卫健委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淮安区委常委、统战部长彭凯出席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并就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区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侯卫东主持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311日至4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淮安区车桥中心卫生院、施河卫生院开展了专项巡察。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中共淮安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与健康的重要论述,紧贴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最新部署和要求,围绕基层卫生院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情况、医疗卫生为民服务情况、医保制度执行情况、日常管理情况等监督重点,把准政治定位,突出监督重点,注重方式创新。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调阅有关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及时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

江迈指出2018年以来,淮安区卫健委强化区镇两级、镇村一体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施河卫生院成功创建全国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车桥中心卫生院被评为全国百佳乡镇卫生院。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施河、车桥两家卫生院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全面,医药价格政策落实不到位,医共体建设成效不明显,“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走形式,为民服务责任意识淡薄,医保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医保基金使用不规范,不合理诊疗行为未完全禁绝,纪律制度执行不严格,药品耗材采购管理流于形式,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人才结构队伍失衡等。同时,巡察组发现和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针对施河、车桥两家卫生院存在的问题,江迈向淮安区卫健委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全力推进卫健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着力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水平,三是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并建议施河、车桥两家卫生院提升服务理念、严格执行医保政策、加强内部管控。

彭凯代表淮安区委、区政府,就区卫健委巡察整改提出要求。一是以站位全局的高度,严肃对待反馈意见。要正面对待问题、主动承担责任、强化结果运用。二是以严谨认真的态度,强化整改措施落实。要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社会监督。三是以求真务实的作风,逐项抓好整改落实。要提高整改质量、明确办结时限、加强督查问效。要以本次专项巡察为契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补齐短板,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侯卫东表示,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全面客观,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科学性,区卫健委高度重视、认真整改。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规矩意识,全盘认领反馈意见。对于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实行“台账式管理”和“清单式销号”制度,坚持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是健全完善机制,提升工作成效,推动整改成果转化。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促进卫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巩固整改成效,全面推动淮安区基层卫生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市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瞿静波及巡察组其他成员,淮安区纪委常委、巡察办主任刘超、淮安区卫健委班子成员,区纪委监委第十一监督检查室和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出席会议;区卫健委中层以上干部、各镇卫生院主要负责人,被巡察卫生院领导班子、中层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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