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7日至2021年1月29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委宣传部进行了巡察。2021年2月2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宣传部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担责于身意识还不够强,履责于行还不够到位、制度执行还不够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需进一步压实、组织建设还不够实,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等三个方面7个问题,宣传部党支部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面开展整改工作。目前,已整改完成6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1个问题。整改中,完善制度文件3项,谈心谈话4人。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1)结合市委宣传部意识形态相关文件精神和淮安区工作实际,拟定淮安区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目标考评实施方案》。
(2)联合区委巡察办共同下发《关于建立区委宣传部与区委巡察机构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淮巡办发〔2021〕7号),文件通过建立进驻前情况通报、派员开展专项检查、成果综合运用、加强舆情引导等四个方面的工作机制,共同推动解决被巡察单位突出问题。
2.关于“主动谋划招商引资举措不多”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部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制定了招商引资工作激励政策,成立了宣传部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五个由班子成员任组长的招商小组,将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个小组。每次部务会都听取各位班子成员的招商引资工作汇报,每周编印一期《招商引资工作简讯》呈主要领导阅示,每周向招商服务中心报送一周外出招商引资情况汇总表,每月报送5条有价值信息。加大外出招商力度,目前,部领导班子成员已赴杭州、上海、昆山、苏州、南通、南京等经济发达城市考察项目,捕捉了很多有价值信息。其他同志积极提供有价值信息,部机关上下形成了“人人参与招商,个个带头招商”的良好工作氛围。
3.关于“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会议集体讨论制原则。部主要领导多次在部务会上和全体人员会议上强调相关纪律,要求各位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全面执行。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位分管领导加强内部监督,涉及经费支出每一件事项,都落实经办人、科室负责人等。会议研究的事项都明确责任科室和分工负责人,将责任落实到位。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记录请各位班子成员签字。强化对大额资金支出的管理,今年以来,我部对外签订的合同,都严格执行先上部务会讨论,经集体研究同意后再签订的程序,确保“三重一大”制度贯彻执行到位。
(2)要求相关科室签订合同时必须严格按照政府招投标规定执行,坚决杜绝发生违反规定和程序的现象。并且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做到举一反三,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对科室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规范,对财务制度进行严格把关,组织科室人员共同学习区政府相关工作规范要求外, 同时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行政机关对外签订合同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合同签订注意事项》等相关专业知识,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3)对科室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规范,合同签订前,由具体负责同志首先对文字内容、时间节点、是否符合财务制度等内容严格把关,然后由部办公室负责财务的同志指导、审核,最后由科长组织科室全体同志再次把关确认后,报送部机关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部领导指定的人员作为单位代表签定合同。
(4)对2019年6月负责合同签订的一名同志,进行了谈心谈话。
4.关于“财经制度落实还存在盲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无事由列支南京住宿费、重复报支外出培训差旅费、账务附件不完善、社科联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等问题,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整改,多列支的费用已退回至财政专户。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心谈话。
5.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宣传部党支部四月份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根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统一要求,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相关讲话精神、市区相关会议精神。支部全体党员以书面形式进行自我批评,并进行为期7日的公示,公示期间组织全体党员开展相互批评,指出问题,提出建议。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着重讨论了关于换届选举、支委增补选等相关工作,明确了会前制定方案,划清责任分工,做到定职定责的工作原则。召开支委会,讨论接收3名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严格控制会议规模,非支委会成员不参加会议。
6.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还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1)违规文件(淮宣〔2019〕58号)已经废止。同时,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出台的《淮安区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对区互联网舆情中心中层干部进行了选拔任用,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研究讨论、任用公示等程序后,发文任命该同志为区互联网舆情中心科长。经部务会研究同意后,任命该同志为部相关科室科长(挂职)。该同志的任用决定,均符合干部任免程序。严格执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在4月29日对互联网舆情中心中层干部考察工作中,严格审查考察人员身份,并对考察人员提前进行培训,规范执行各项考察流程。
(2)针对2020年12月,招录劳务派遣人员还不够公开情况,及时约谈委托进行劳务派遣人员招聘的公司(淮安市劳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指出其招聘环节中还存在不够公开的问题,要求其在以后的招聘工作中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1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关于“文明创建长效管理仍显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1)2021年,原区创建办转型为长效办,继续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目前,区长效办已经完成调整组建,下设综合协调组、督查指导组、考评计分组、文明实践组。
(2)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自主管理,执法长效”的实施意见》,着力从源头上、机制上推动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工作。目前,文件已经出台,正在督促各镇街、各部门贯彻落实中。
(3)对全区各实地点位开展常态化的督查巡查。目前,区长效办每月常态化的开展督查巡查,在4月份的全市月度测评中取得4区排名第一的好成绩。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无。
(四)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无。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1.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对照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目标考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落实,细化工作任务,让意识形态工作考核考评有依据,有抓手。严格执行《关于建立区委宣传部与区委巡察机构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察工作。
2.关于“文明创建长效管理仍显不足”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全媒体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子大屏、抖音平台等多种媒介,做好正面宣传,让大家学有榜样、做有标杆。同时,加大不文明现象的曝光力度,让广大市民引以为戒。
二是进一步抓好“自主管理、执法长效”行动指南落实工作。继续督促各责任单位将各自“自主管理,执法长效”考评办法落细落实,以长效管理工作的大提升,促进每月市测成绩的大提升。
3.关于“主动谋划招商引资举措不多”问题。
完善部招商引资工作激励机制,围绕全区“3+3”产业,继续加大外出驻点招商力度,深入挖掘招商项目信息,促使优质项目落地开花。
4.关于“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问题。
继续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强化大额合同管理。
5.关于“财经制度落实还存在盲点”问题。
进一步完善财务工作相关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加强财务监管,对财务违纪违规问题,严查、严管,做到违纪必纠。
6.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还不够严谨”问题。
一是继续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确保选人用人规范、严谨。
二是在今后的劳务派遣人员招聘中,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督促劳务公司遵循规范原则,招聘各环节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电话85912303;电子邮箱:haqwxcbbgs@163.com。
中共淮安市淮安区委宣传部党支部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