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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安市淮安区财政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1-07-13 16:19 信息来源: 廉仆网 分享: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127日至2021129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财政局进行了巡察。225日,巡察组向财政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财政局党委在落实整改工作中,始终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深挖根源,落实整改到人到岗,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统一思想抓整改。巡察反馈后,财政局党委立即召开专题党委会,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对标对表巡察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深入研究任务清单,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拿出行之有效的举措,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坚决抓好问题整改。

(二)强化责任抓整改。财政局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原因,剖析问题的根源,研究解决的办法,及时制定措施,按照整改方案细化责任领导、科室和责任人,明确了整改时间,切实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三)从严督促抓整改。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财政局党委逐一进行整改,并对相关问题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和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发挥最大效应,促进财政事业发展。

目前,已整改完成12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7个问题,完善制度文件4项,问责5人,提醒谈话2人。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不主动,结果运用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3月份财政局相关科室积极与预算单位联系,下达项目绩效评价意见跟踪整改函,督促区教体局、交通局积极配合整改,于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措施及情况汇报反馈至财政局,做到将评价结果与预算调整、下年度预算编制及中期评估等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绩效评价在日常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2)根据省《关于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第十条、市《淮安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一条(预算执行结束后,有计划地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实施绩效评价,评价分为部门单位自评和外部评价。各部门各单位要对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逐步实施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报送本级财政部门。外部评价主要由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在部门和单位自评基础上,对重大政策、项目组织重点绩效评价,逐步实现重点评价滚动覆盖,要不断创新评价方法,提高评价质量,必要时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财政局已制定出台了《淮安区区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淮安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区政府常务会通过,具体实施细则、操作规程等配套体系相继出台。

2.关于“财政资金安全监管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

2013年以来,财政局对于江苏迅达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投资方式借给原人长健酒业公司(原古顺河酒业)的款项,采取上门催收、邮寄催还通知、提起民事诉讼等多种措施进行催收追还。202043日,经区人民法院调解,迅达公司与江苏古顺河酒业发展有限公司达成协议,签订了(2019)苏0803民初2378号《民事调解协议》,约定从2021年开始分年度归还直到还清。

鉴于江苏迅达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已于20204月份经区政府同意交由区宏信国投经营管理,我局在区委巡察情况反馈后及时向宏信国投通报了有关情况,提醒宏信国投按区法院调解协议约定及时收还所欠资金。

3.关于“财政资金保值增值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2021510日,财政局分管领导召集局资金存放领导小组成员科室负责人开展会议,专题学习了《财政专户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13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苏财库〔201737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的通知》(苏财库〔201846号),深入领会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提出的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的办法和要求,通报本区财政资金存放的现状及巡察要求,突出防范行政风险和廉政风险,从思想上重视到位。

202164日,区财政局举办了财政部门及预算单位账户和资金管理工作座谈会,邀请区人行、区金融监管局以及16个商业银行分管领导以及业务经办负责人参加,共同学习了《财政预算管理办法》、省财政厅、人行南京分行、省监察厅省审计厅《江苏省省直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办法》(苏财规〔20115号)等,强调各部门机构执行文件规定,防止利益输送等不廉洁行为,支持财政部门管理好财政部门及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资金。

2)财政局在向区领导汇报后,借鉴了淮安市财政局在5月中旬开展的资金存放选择银行公开招投标经验做法,突出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强调支持地方发展的导向性、提升资金存放的透明性,对原有的《淮安区财政资金与银行信贷挂钩办法(试行)通知》(淮财发〔2014129号)及后期制定的公开招标选择银行办法进行了调整修订,随后分别与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人民银行沟通,协请法律顾问把关,征求区纪委派驻纪检组意见,制定了淮安区20215月份财政资金定期存放选择银行公开招标办法(具体见公开招标文件)。

3)对照部省文件规定和巡察意见,财政局资金管理职能科室(国库科)和分管领导多次会商改进的措施办法,多次向主要领导汇报提出意见或建议。425日上午,财政局分管领导召集了资金存放领导小组成员科室负责人开展会议,对相关社保资金到期后的存放进行了讨论研究,提出在现有“科室动议、小组会商、领导审定”的基础上增加“报经财政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环节的意见。在202162日的财政局党委会上报告并获通过。

4)围绕保值增值这个核心,着力提升财政资金存放的竞争性、公开度,财政局根据资金使用的流动性要求,决定在5月份将2亿元社会保障资金进行公开竞争存放。该公开招标工作通过526日公布招标文件,527-615日公示,616日评标等环节,已于20216月中旬顺利结束。

4.关于“资金支付最后一公里缺少把关,内部监督制约缺失”问题的整改

12021425日上午,财政局分管领导召集责任科室(国库科)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员进行专题交流,通报巡察反馈情况,分析存在的工作不细致、行政有风险问题,传达财政局党委会研究意见,告诫科室负责人及具体经办人并要求转达科室全体人员必须引以为鉴,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防范风险和腐败,严格遵守2017年制定的《淮安区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中《淮安区财政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中风险控制有关要求,在资金支付的实务中做到“拉长内部控制环节、严密内部对账程序、环节无缝连接”,警醒习惯思维,防止粗心大意、经验做法,确保资金收付精准无误。

目前,国库科全面加强了内部审核与对账工作。对于日常支付工作,对上一环节传来的支付通知,全面做到多环节核对、多环节把关,一是接单经办人员对接收资料进行审核,保证支付封面与附件、总额与明细、经办与审批等一致;二是接单人员与支付申请科室经办人员通过电话联系进行再确认;三是科长在签章之前进行复核,除支付资料齐全外,对支付金额进行再审核,核对无误后签章支付。此外,国库科加强了每月对账,做到每月与科室对账、与银行对账、总账与明细账对账,确保账账一致、账实一致。

2)对于“看错小数点”问题,财政局党委高度重视,先后在325日和42日党委会上提出全面整改、严肃追责的要求。4月底,两位责任人就此作出了深刻检讨,反思了个人工作中存在的经验主义、粗枝大叶的缺点,表示今后要增强责任心,认真细致做好工作。目前,财政局党委已将对两位同志诫勉谈话的材料呈报区纪委派驻第八纪检组,以此警示全体干部职工吸取教训,增强责任心,全面细致做好财政收支业务工作,做让人民群众满意、让区委区政府放心的理财人。

5.关于“支出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2021526日,财政局工会主席召集财务工作人员和工会工作具体经办人专题召开会议,学习区总工会关于转发《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淮工通〔201824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发放工会福利。

22021年起,财政局工会经费已单独建立账套,单独核算。

3)财政局对外地出差、培训报销餐费同时领取伙食补助现象进行回头看,严格按照《淮安区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淮安区行政事业单位国内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等相关规定,要求38名相关人员退还差旅费补助20395元。202158日,已全部退还至淮安市淮安区财政局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

6.关于“财务人员以公务为名借款,大额资金还款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财政局已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从严控制借款,取消了备用金,并对经办人提醒谈话。

7.关于“基金公司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截止20214月底,基金公司已将该公司建账以来所有账目录入财务软件。

2)基金公司自成立以来共出差21趟,20213月底已将在职人员违规领取的1900元退款入账。

8.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问题的整改

120185月,基金公司为尽快了解私募基金管理等业务,公司一行去上海、浙江两地拜访了部分公司,为融通感情,购买了10盒淮安土特产,计1900多元。20213月底,基金公司已将退款入账。

2)由于基金公司会议室配置的投影仪连接终端设备要求较高,公司已有的个人笔记本电脑配置低、无法连接,导致最终购买的笔记本电脑比规定标准偏高,2021311日,基金公司已明确工作人员丁雅图代为保管。

3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对202023月份未如实考勤全额发放考勤奖情况,立即予以整改,现已将23月份考勤奖,于202138日,全额缴存区财政非税收入账户。对201712月发放关账补助;20182月春节加班补助列支手续费;以及自查出的,2017912日从手续费中列支市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奖,已于2021325日全额缴入财政局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同时将单位手续费结余款一并缴入上述账户。

9.关于“超范围发放公务交通补贴”问题的整改

财政局严格按照《关于我区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事业单位人员有关待遇问题的请示》(淮财发〔2018150号)执行,202012月已停发三名人事派遣人员及三名借用人员公务交通补贴,个别有异议人员也于20214月停发公务交通补贴。

10.关于“机关退休人员慰问标准面上不够平衡”问题的整改

202142日财政局召开专题党委会,明确今后机关退休人员慰问将严格按照四办、组织部等部门全年慰问标准执行,确保面上平衡。

11.关于“财务人员履职能力和日常监管亟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1)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根据人员队伍状况,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经支付中心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对支付中心管理一科报账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和委派会计进行轮岗,2021312日,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印发《关于人员岗位调整及委派会计轮岗的报告》(淮支付发〔20215号)文件,以后将严格按照文件进行轮岗。

2202134日,财政局聘请淮安淮裕会计师事务所对区民政局及其下属单位、区文广旅游局及其下属单位、区公安局及其下属单位和区法院四家单位2020年全年账务进行了专项检查。46日,淮安淮裕会计师事务所完成检查并形成审计报告。

12.关于“政府采购管理流于形式,存在‘灯下黑’现象”问题的整改

财政局已在20191月召开专题党委会,明确办公用品采购必须严格按照采购规定执行,杜绝此类采购情况的发生,目前,办公用品采购均在苏宁易购、京东、办公伙伴、一线达通等网站线上采购。2021425日财政局党委对具体经办人予以问责,个别同志已调离局机关。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7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预算编制工作开展不够精细”问题的整改。

12021423日上午,财政局组织召开部门预算项目编制培训会,各科室科长、预算编制经办人员参加会议。分管领导对预算编制进行了详细的讲解,着重从部门预算项目的政策依据、资金构成和区级需配套资金计算过程提出更高要求,并结合江苏省财政厅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更新要求,成立局一体化专班,明确各科室职责分工。

  1. 业务科室不定期向市财政局对口处室咨询相关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情况,请其尽快下达我区。

    3)我局继续执行存量结余资金回收制度,加强结余资金分析力度,对本级安排预算结余和超过两年未用且无特殊原因的上级资金进行分析回收。经各科室查询,截至目前暂无可回收资金。

    42021317日,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以书面形式向区政府递交关于申请参照区政务中心窗口管理模式解决工作服经费和考核考勤经费的报告,517日区领导批复,同意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按区政务中心窗口纳入管理,相关考核参照区政务中心窗口执行。

    2.关于“专项资金沉淀、使用效率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12021425日,财政局以书面形式建议将经建专项资金结余8586万元报区政府研究,原计划提请区领导召开专题推进会,因与区委区政府重大活动时间重合,未来得及召开。区领导计划7月份牵头召开专题推进会,部署各分管副区长督促各相关主管部门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报账进度。

    2)根据区政府专题推进会要求,拟从7月份开始定期向区政府领导和相关主管部门通报相关项目资金拨付情况,便于区政府领导及时掌握部门项目整改情况,及时调整相关整改措施和要求。

    3)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财预〔201865号)精神,对已竣工决算的项目和项目主管部门确认无法再继续实施的项目形成的结余资金以及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区财政一律收回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对有推进余地但因项目主管部门主观推进不力的,财政局将及时提交区政府研究处理。

    4)因该项目资金均为科技局申报的苏北科技专项结余资金,项目资金拨付方式为验收后拨付,财政局相关科室(企业科)已督促科技局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管,根据项目进度及时申请拨付资金,确保政策性资金及时落实到位,截止目前,科技局已申请拨付资金188万元。

    督促科技局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及时统筹利用已中止项目的专项资金,其中:2017年项目(藕田小龙虾养殖示范)实施企业主动中止项目实施,结余资金40万,该笔资金已在2019年苏北科技专项(淮科〔2019114号)淮安大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实施利用;2018年项目资金,全部为两年验收后拨付,目前已通过验收项目两个;验收中项目1个;待验收项目1个;项目终止4个;结余资金101万元,根据市科技局对结余资金使用要求,终止项目资金将在2020年第一批苏北科技专项(淮科〔202043号)和2021年苏北科技专项统筹实施利用。

    2019年省级政策引导类计划专项资金(2019100万元,项目通过验收后拨款。

    在以后项目申报过程中,财政局将督促科技部门严格把关,注重项目质态,保障申报项目顺利实施;同时,继续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监管规定,管理好用好项目资金,实现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5)财政局相关科室(农业科)逐项分析农业专项资金沉淀原因,根据《淮安市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淮财农〔201922号)精神,对已竣工决算的项目和项目主管部门确认无法再实施的项目形成的结余资金,由区级层面统筹使用。

    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督促项目主管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进度上报用款计划,及时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及时审核、拨付资金,确保各项资金按时拨付到位。截止20215月中旬,农业科专项资金结余12533万元。

    3.关于“基金公司作用未能有效发挥”问题的整改

    基金公司近期已多次和子基金管理人融昱资本法人彭健先生面谈,目前募资工作正加速进行中,确保6月底将第一笔募集资金打入子基金募集账户。

    4.关于“国有资产监管开展不够全面,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发挥作用”问题的整改

    1)目前财政局(国资办)已初步拟定国有企业产权及资产管理、财务监督管理、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重大事项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企业投资监督管理相关文件草稿,后续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文件规定,报区领导审批同意后,逐步出台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相关文件。

    2)财政局国资科正在积极与市财政局资产处以及软件公司了解有关资产云的试运行情况和上线资产云的具体准备工作,资产云目前服务器运行正常,我区拟定在下半年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3)目前淮安区公有房屋管理系统中各单位提交的资产信息已全部审核完毕,并继续保持动态监管,保证对单位提交的申请能够及时审核。

    5.关于“个人和单位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回收”问题的整改。

    财政局认真核对往来,已通知相关人员及时对账还款,并对欠款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对机关工作人员可采取停发工资或从工资中代扣还款;对无还款能力的制定详细的还款计划;对拒不还款的单位和个人将提交法院进行诉讼。年代久远且笔数较多的挂账工程款,具体明细短期内难以查清,待下一步核实处理。

    6.关于“违反规定退还所招引企业土地规费”问题的整改

    2021419日,财政局已将关于返还江苏中盛休闲用品有限公司四项基金及税费的情况汇报送区政府,待政府常务会通过后,送相关科室备案,维护区营商环境。

    7.关于“吃空饷排查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财政局已重新对系统内吃空饷人员进行排查,目前已停发午餐卡补助、工资,下一步要求履行病假手续,并严格按照人社部门规定执行病假工资。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强化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整改工作。一是财政局党委将坚持目标不变、持续发力、毫不松懈、敬终如始地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二是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防止反弹。三是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按既定目标,抓紧落实,直至见成效。四是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一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专题教育和专题党课活动,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第一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二是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关于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三是财政局党委将聚焦主责主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着力构建财政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加强工作统筹,推进财政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一是把整改落实与破解财政事业改革发展中的难点和深层次矛盾结合起来,在推进服务创新方面取得新突破。二是把整改落实与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加大推进力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三是把整改落实与常规工作结合起来,用巡察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用各项工作成果来检验巡察整改

     

                                 

                          中共淮安市淮安区财政局委员会    

202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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