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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淮安分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0-11-13 16:48 信息来源: 淮安德正网 分享: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7日至6月1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公安局淮安分局党委进行了提级巡察。8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公安局淮安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突出主体责任,迅速有力推进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分局党委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高度重视,于8月11日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精神,针对反馈意见,全面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注重发挥党委的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责任,以责任落实倒逼问题整改,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先后召开3次党委会、4次交办推进会研究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并于9月9日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创新工作机制,有序推进落实。分局党委第一时间成立了淮安公安分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成伟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整改牵头部门相关民警为成员,具体落实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察、系统上报等工作。建立了分局党委会、中层干部会议逢会必提、必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牵头领导巡察整改定期过堂、牵头部门巡察整改“日报送”、“整改办”巡察整改“周督导”等制度和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落细,真正形成层层负责、上下联动的整改格局,真正做到真改、实改、彻底改。

(三)强化跟踪督导,确保取得实效。巡察整改办不定期组织人员到整改牵头单位查看整改进度,对整改牵头单位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解答,指导整改,确保整改率。同时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建立整改微信群,所有牵头局领导、整改单位牵头负责人和联络员纳入群中,定期通报各单位整改进度,对整改进度较慢的,进行上门或电话提醒牵头局领导和牵头部门负责人。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领导班子、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着眼解决问题,扎扎实实落实整改

淮安分局党委根据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了三大方面15项42个具体问题,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取得明显成效。39个问题基本完成整改,其余3个问题整改正在推进中。

(一)党委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不够深入

1.关于“思想政治建设抓而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8月6日成立了全区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制定了分局“教育整顿办”工作小组工作制度,明确了职责分工。并于8月13日召开全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要求全局上下强化思想意识,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教育整顿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二是印发《2020年全区公安机关全警实战大练兵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分局《政治轮训工作实施方案》,强化政治练兵,并对各个支部的学习情况进行定期通报。三是9月29日分局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训词精神专题会,全体局领导、机关各单位负责人、派出所长及非值班备勤的全体民警、辅警参加了会议。10月上旬,制定了《关于党委班子成员撰写调研报告的方案》,现全体班子成员已完成一篇调研文章的撰写。

2.关于“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来,针对省、市交办的32处隐患问题,通过实地会办,问题分解交办,政府牵头督办,已于今年7月份全部整改到位。二是通过加排重点路段巡逻值班表,加大重点车辆、运输企业源头监管、交通违法查处和交通安全宣传等形式,进一步完善健全了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改机制。三是针对233国道安全隐患,印发了《233国道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沿线安全隐患开展了拉网式排查,对存在风险隐患路口、路段进行最高限速,设置信号灯、黄闪灯、设置减速垄、安装Z型警示桩、安全诱导屏等防护设施,并形成了《关于G233国道淮安区段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情况报告》,并向上级部分请示了“降低233国道淮安区段最高限速”及“对G233国道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进行预算评审”的事项,现已完成233国道交通事故高发地段防护设施的设置。

3.关于“阳光扶贫重视程度不足,疫情常态化防控有松劲”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分局已将每季度开展阳光扶贫、脱贫攻坚工作的党委专题研究纳入全年工作任务,并于9月19日召开了党委会,就阳光扶贫、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2020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区扶贫办要求,精准落实帮扶责任,持续推进精准扶贫,开展阳光扶贫工作3次,合计走访帮扶3339人次,在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居住环境、就业创业、发展产业等实际困难的同时,进一步和谐了警民关系。二是我局已形成每季度定期对阳光扶贫工作进行检查的工作模式,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问题数据网上通报,第三季度已对阳光扶贫工作抽查、检查10余次,发布“阳光扶贫”问题数据通报两期,整改问题数据318条。三是分局对疫情重视不够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重申了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同时于9月21日在分局主页下发来了《淮安公安分局关于重申窗口单位文明办公的通知》,进一步落实窗口单位文明办公制度,做好窗口疫情防控工作。

4.关于“基层派出所警力严重匮乏”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分局党委已将2020年新招录的9名青年民警分配到白马湖等基层派出所。分局制定了《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干部交流和民警轮岗工作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并针对警力问题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按照实际情况继续充实基层警力。

5.关于“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避重就轻”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转发市公安局最新修订的《淮安市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并要求全局民警学习,法制大队每月根据该文件规定对存在执法过错的办案民警进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做到一案一追责;制定出台了《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关于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严格规定了执法过错责任的认定和追究。二是将每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情况及时送达通报给政工、纪检部门,加强法制、政工、纪检等部门联动。

(二)全面从严治警不力,执法为民理念弱化,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频发

6.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委会,专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听取队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着力推动队伍廉洁高效发展。9月19日上午,分局党委召开专题党委会,对2020年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研究。二是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边界不清晰,管理职责不明确,影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措施落实的问题,分局党委明确由局党委承担主体责任、纪检部门承担监督责任,各单位负责人要负起“一岗双责”责任,务必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抓落实的局面,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制有效落实,不断提高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于9月10日专门印发《关于调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的通知》,对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细化了责任分工。

7.关于“‘一岗双责’虚化空转”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分局实施“精神育警”,并于2020年6月1日在全区公安机关开展“明纪律、守底线、知敬畏”专题教育活动,活动中分局领导班子与分管单位负责人进行了一次廉政谈话。二是今年4月份以来针对在日常工作、执法监督、信访调查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进行了提醒谈话,共实施提醒谈话5人,问责9人。三是按照上级党委要求,分局党委分别于2020年3月16日、4月22日、8月2日派发了一至三季度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工单》,并重点将“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纳入到工作任务中。

8.关于“党委管警治警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9月,开展了全区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全面了解了基层民警思想状况和分局各单位队伍状况,切实解决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全局民警开展了全方位访谈活动。分局抽调政治处、督察大队民警9人组成三个组,每组由一名分局班子成员带队对全局48个机关和基层单位全体民警开展访谈。访谈组将被访谈单位的访谈情况如实记载,并出具了访谈综合报告。二是2020年7月以来,下发通知执行了市公安局《淮安市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制定了《淮安分局局领导值班工作规定》《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局务会议事规则》《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关于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中共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委员会议事规则》《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差旅费管理规定》等制度,并先后开展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专题党课,警示教育、访谈等活动。

9.关于“监督执纪偏宽偏软”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9月,分局为深入落实中央、省部、省厅和市局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部署要求,结合市委巡察发现的问题,开展全区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全面了解基层民警思想状况和分局各单位队伍状况,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2020年8月11日,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职务犯罪风险排查工作,重点查找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三类风险”,共查找出职务犯罪廉政风险风险点17条。三是分局督察大队对平时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及时追责问责,1月份以来,共编发通报64期,通报批评单位186次,个人30人次,实施提醒谈话2人,问责7人次,解除劳动合同1人。

10.关于“对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办理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思想上,分局党委通过召开“忠诚核心、勇当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全局上下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宗旨。工作上,分局党委作为“一把手”,站在群众立场谋划工作,狠抓动员和督导检查工作,同时围绕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犯罪,加大案件高发、人口密集区域巡逻排查工作力度,制定了《分局社会面等级化巡防实施方案》《分局巡特警大队社会面巡逻工作方案》,截止今年9月,通过巡逻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39人。二是分局制定了《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打击治理通讯网络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拨付专门资金印刷了反诈骗宣传册、宣传挂图等反诈宣传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反诈骗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群众识骗防骗的意识。三是针对通讯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势头,依托合成侦查中心、反诈中心,实行每案必研制度,确保每起通讯网络诈骗案件有人盯有人查,同时积极推进涉通讯网络诈骗开贩“两卡”等违法犯罪专项整治,今年以来,破获通讯网络诈骗案件188起,抓获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56人,为群众经济损失120万余元。

11.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为民办事作风不严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5月19日,淮安分局对不作为辅警予以问责处理,并对当事人所在单位及领导全局通报批评。二是现交警大队已在办理临时通行证窗口实行AB岗制度,确保工作时间窗口人员不缺、业务不停。同时为规范全局窗口单位落实文明办公制度,9月21日分局下发《淮安公安分局关于重申窗口单位文明办公的通知》,确保窗口单位办公及时有效。

(三)政治建警统领不足,党建工作虚化弱化,队伍建设重视不够

12.关于“党委议事规则不明”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分局已于9月16日印发《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局务会议事规则》,于9月17日印发《中共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了党委具体职责,保证了党委会议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了分局党委议事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13.关于“党建责任制落实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本地实际,分局制定了《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党委专题议党建制度》,并在5月19日印发分局《2020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落实党委专题议党建制度并且按要求下发了党建工作计划。二是根据分局《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党委专题议党建制度》,党委于9月19日中午召开了第三季度专题党委会,结合市委提级巡察整改要求和市公安局三季度政治轮训要点,研究了三季度分局的党建工作,共研究十点近期党建工作。

14.关于“担当意识有所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分局根据工作实际,于8月22日印发了《关于调整分局党委成员分工的通知》,重新调整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并且对党委成员结对安排的工作重新进行明确,涉及特殊原因无法开展分管工作的,由结对对象协助相关工作。二是局长王成伟在9月14日和15日召开了绩效工作推进会,听取了各条线的绩效工作完成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弱项进行了评析,就相应工作进行部署,同时就重点工作和班子成员进行了强调和挂钩。9月29日王成伟同志同班子成员分别进行个别谈话。三是印发了《2020年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政治练兵实施办法》,以淮安分局在职在编民警为练兵对象,以政治理论、党性修养、党风廉政、形势教育、职业精神、安全生产等学习教育为主要内容,突出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思践悟。积极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我局民警蒋大为荣获“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分局党委8月11日印发了《关于向“江苏省优秀共产党员”蒋大为同志学习的决定》,在9月9日举行了蒋大为同志载誉归来的欢迎仪式和座谈会。

15.关于“民主生活会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9月7日下午,分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党委和班子成员就市委提级巡察党委三清单问题中的“民主生活会不严不实”问题,深刻查摆自身问题,深入进行问题剖析。二是分局党委于9月22日发布《关于组织召开“忠诚核心、勇担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全体党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在9月底前参加所在支部以“忠诚核心、勇担使命”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发布通知以来,9名班子成员分别参加了各自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时训词、习近平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和省厅政治练兵手册第五部分《职业精神》,随后又紧扣“忠诚核心、勇担使命”主题进行检视,围绕“七个有之”,查摆问题、剖析不足、做出整改,严格落实了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16.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印发了《中共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委员会议事规则》《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局务会议事规则》《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并围绕民警职级晋升、大额经费支出、重点绩效考核、文明城市创建等“三重一大”内容,召开的党委会均严格按议事规则要求规范组织实施和记录,严格执行了“三重一大”制度,民主集中制执行有力。

17.关于“党员发展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分局党委已将每季度开展党建工作专题研究纳入全年工作任务,并于9月19日召开了党委会,就党的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会上,党委班子成员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着重对规范积子培训、发展对象考察、预备党员考察、党委对预备党员吸收要进行讨论表决等程序要求进行了针对性学习,加强了党委对预备党员吸收的把关。二是为提高发展党员质量,9月19日,分局党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的几点意见》,建立了严把发展条件、制订发展计划、履行规定程序、建立部门联审、实行责任倒查等一系列的工作措施,确保了规范积子培训、发展对象考察、预备党员考察等党员发展流程的科学规范。三是2017年以来,分局党委新发展党员4名,现已完善了4名新发展党员的自传和思想汇报材料。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淮安分局党委将按照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的原则,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构建长效机制,不断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引向深处。

(一)强化思想认识。巡察整改工作是当前一项政治任务,督导组将督促淮安分局对全局民警进行再发动、再动员,使每一名民警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要求淮安分局夯实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落实责任,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把任务要求落细落实,把责任压紧压实,真正形成层层负责、上下联动的整改格局,在分局形成全员参与、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的氛围。

(二)强化措施落实。对尚未完成的重点任务,坚持高压强势推进,特别是对涉及整改问题多、整改问题复杂的部门,督导组将加大督导力度,将从问题解决的困难处入手,要求淮安分局采取“日督促”、“周通报”、“面对面指导”等工作形式,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注重打好持久战;对表现不明显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健全完善有关制度措施,把隐患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一是将巡察整改与主题教育相结合。主题教育的根本要求是以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的勇气检视问题、解决问题,这与巡察整改的要求是一致的,也是紧密联系的。通过以全区公安机关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以分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将巡察出的问题和教育整顿发现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一同整改,着力强化忠诚教育、纯洁公安队伍、提升政治能力,在结合融合中实现两促进两不误。二是巡察是治标之举,也是治本之策,必须把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发挥好。要强化制度意识,打造制度体系,既注重“当下改”的举措,更注重“长久立”的机制,既严肃整改具体问题,又着力从体制机制上查找原因、堵塞漏洞,从根上扎紧制度的笼子,保证相同问题不再重复发生。要用好制度成果,坚持把抓整改落实的制度成果与公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推动全区公安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7-85840055;电子邮箱hagafjxczg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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