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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 2018-11-19 17:22 信息来源: 淮安市德正网 分享:

近日,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市委专项巡察组对淮安区、淮阴区、涟水县、盱眙县和市财政局、卫计委、民政局、人社局、水利局、农委、交通局和红十字会等8个市直部门开展脱贫攻坚动员会分别召开。市委专项巡察组组长范青分别出席县区和市直重点部门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动员会,并就专项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卢金富主持市直重点部门脱贫攻坚专项巡察集中动员会。县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主持县区动员会议并汇报了近三年工作、作了表态发言。市直重点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了近三年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市委专项巡察组副组长陶陶、陈少波、俞金乐、徐继凡及巡察组其他同志,各县区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县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和纪(工)委书记、巡察办、专项巡察组负责人和联络员,市直部门涉及脱贫攻坚职能处室负责同志和联络员列席会议。

范青指出,党中央、习近平总书记对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的高度重视,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内容,是我们党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党的十九大将脱贫攻坚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强调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专项巡察,目的就是集中一段时间聚焦一个专题,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脱贫攻坚过程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关键问题,确保脱贫政策兑现落实,脱贫攻坚工作健康发展。范青强调,专项巡察必须聚焦党委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聚焦各类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重点巡察监督县区、部门党组(党委)抓落实情况,重点监督职能部门制定完善脱贫攻坚配套政策举措,实化细化方案并组织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主动加强对扶贫领域监督情况,以及执行中央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着力发现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调门高、落实差,表态多、行动少",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说一套做一套等方面的问题。

范青要求,被巡察县区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巡察组工作,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鼓励和支持干部群众反映与巡察有关的情况和问题。认真做好自查和整改纠正工作,确保问题全部见底,整改扎实到位,原因剖析透彻,制度建立健全。对巡察组交办事项要认真核实、及时反馈。对反馈的巡察意见要认真抓好落实整改,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

卢金富在主持市直部门集中动员会时强调,市直部门在为淮安2019年底前如期实现脱贫目标上承担重要责任,要以此次巡察监督为契机,进一步推动解决扶贫政策制定、执行以及监督管理、检查考核过程中的问题。要积极配合巡察工作,扎实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排查本单位、本系统在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及时真实全面向市委专项巡察组提供有关信息和工作材料。要扎实推动整改,要推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各单位要积极、高效处置巡察组交办有关问题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以实实在在的巡察成果,确保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4个县区和8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均表示,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积极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的工作,坚决服从服务专项巡察工作安排,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实事求是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不回避矛盾,不隐瞒问题,确保圆满完成接受巡察的政治任务。同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持问题导向,将严格对照市委专项巡察组交办的问题,认真制订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要求,全力推进整改进度,确保每一个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全力以赴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完成脱贫任务,向市委市政府和县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巡察期间(119日至1224日),市委巡察办统一设置举报信箱:市委巡察办081信箱,设在市海创空间大厦1楼。市委专项巡察组联系手机号码:18816221996151896691681518966961815189668358,每天接听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下午5:30。根据市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落实脱贫攻坚方针政策、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任务、扶贫项目建设运营、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轮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移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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