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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区委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9-04-17 17:37 信息来源: 淮安市德正网 分享: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119日至1224日,市委专项巡察组对淮安区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巡察。2019123日,市委巡察组向淮安区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市委专项巡察组对淮安区脱贫攻坚工作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淮安区委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并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和副书记为副组长,相关常委、副区长为成员的淮安区脱贫攻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的思路,建立清单,集中攻坚,整体联动。在整改过程中,淮安区委切实担负起了专项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区委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台账,针对薄弱环节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条整改,逐一销账,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2019123日市委专项巡察组向淮安区反馈巡察意见以来,淮安区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巡察整改布置和推进会议4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细化分解责任。形成了《淮安区落实市委专项巡察脱贫攻坚工作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举一反三查找问题短板,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制订了《整改清单》,围绕4个方面37个主要问题和3条巡察意见建议,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清单(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科室),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无死角、全覆盖。要求做到不回避、不敷衍、立行立改,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是深化整改落实。在整改落实中,淮安区党委坚持问题导向,既注重解决问题的表象,又注重解决问题的根源,对账逐一整改、对账逐一销号,确保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4方面37项问题均按要求进行逐项整改,其中已完成整改问题24项,正在推进整改问题13项,下一步我们将分类推进、立行整改,确保巡察达到预期目的、实现预期效果。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明确责任,真抓实改,全面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根据市委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淮安区党委研究细化提出四个方面37项整改任务43条整改措施。具体整改进展情况如下:

1.区委、区政府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邀请市农业农村局领导来我区为四套班子同志及镇(街道)、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开展习近平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专题授课,进一步推动全区领导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二是在区委和区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突出了对扶贫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强化了全区党员干部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思想认识。三是多次召开会议强化部署。211日,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全区经济发展大会,淮安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对2019年脱贫攻坚重点任务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216日,区委、区政府专题召开了市委专项巡察淮安区脱贫攻坚反馈意见整改暨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会,会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就进一步抓好市委专项巡察整改、聚焦2019年提前完成脱贫攻坚目标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对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同时,会前还对全区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扶贫知识现场书面测试,并在会上通报了测试结果,增强了各级干部的紧迫感、责任感,进一步凸显了区委、区政府抓脱贫攻坚的信心和决心。34日区委、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专题召开扶贫项目推进会、318日区委主要领导召开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现场推进会,进一步向基层一线传递了抓紧抓实脱贫攻坚的压力。四是制定出台了《淮安区2019年脱贫致富奔小康工作考评办法》和《淮安区关于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两份文件,为进一步落实完成脱贫目标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了政策支持。

2."阳光扶贫工作室"普遍存在闲置和无人办公情况。

整改情况:按照相关组织程序,2017414日,区委组织部批准成立中共淮安区扶贫办机关支部委员会。区扶贫办现有6名在职党员,支部学习活动和会议制度有序开展。二是制定了《关于加强淮安区"阳光扶贫"工作平台管理制度》,"阳光扶贫工作室"配齐了电脑、查询显示屏,明确各镇(街道)扶贫专干为"阳光扶贫工作室"的管理责任人,负责阳光扶贫政策的宣传、阳光扶贫系统的运行和低收入农户相关信息的查询,同时在37个省市定经济薄弱村配置了阳光扶贫系统查询终端,具体责任人为各村支部书记和扶贫书记(主任)。

3.有的村级党组织缺乏带领群众脱贫攻坚的能力,车桥镇4个省定经济薄弱村中有3个村出现脱贫攻坚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突出规矩规范,筑牢战斗堡垒。严格落实党(工)委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二十项基本规定,开展基层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草拟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考核细则等文件,抓细压实党建责任,筹备开发淮安区基层党建大数据系统,固化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深入开展软弱后进村党组织整顿,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过硬、全面进步。4月初将组织召开淮安区软弱后进党组织整顿和基层党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二是突出优选优育,建强头雁队伍。打造淮安区"乡村振兴知行馆",同步设立5个乡村振兴人才培养实践基地,推动农村党员干部更好地掌握乡村振兴内涵和路径,编排第一期村级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班2019年学习计划,对40名优秀后备干部进行系统培养,草拟《淮安区村居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建立村居书记岗位调整备案机制,开展村居"两委"成员背景审查和存在近姻亲属关系成员处置,提纯村居干部队伍。三是突出创新创造,增强引领实效。围绕乡村振兴五项内容,从党建、发展、服务、和谐、文明五个方面,开展2018年下半年"百面红旗"创评活动,分档为"红旗村"村居"两委"成员发放"红旗绩效",进一步激发村居干部引领发展激情。实施"党建引领、一点五试"农村综合改革项目,探索乡村振兴实践路径,通过责任传导、组织建设、党群齐心、资源集聚助推乡村改革,实现试点村村集体收入和村民收入双增长、村级组织的组织力和战斗力双增强。2019年在20186个试点村的基础上扩面至15家,进一步放大项目成效。四是对车桥镇3个村脱贫攻坚工作不到位的问题进行组织处理。对车南村党组织书记赵寿友、会计王京进行问责,大东村书记彭寿芬、会计万怀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丰年村支部书记卢攀峰提醒谈话。印发了《"十二五"以来扶贫项目规范管理、提质增效工作清单》,要求坚持扶贫项目运营高效化,管理规范化,效益持续化的工作目标,确保扶贫资产不闲置,扶贫效益不降低。严格执行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我省"十三五"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下发《扶贫小额贷款准入条件及办理流程》,确保做到户贷户用。

4.扶贫队伍建设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补充配备扶贫干部队伍。严格对照《关于加强扶贫开发机构和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按照区划调整后的镇(街道),及时择优挑选27名政治素质好、工作热情高、熟悉农业农村工作的年轻同志进行专职配备,配齐配强扶贫干部队伍,严格明确专职专用,非经组织部门和扶贫部门同意不得随意变更调整。二是健全完善管理机制。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扶贫办配合,拟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道)扶贫专干队伍建设的管理办法》,突出强化对扶贫专干的专项培训,理清理顺镇(街道)、扶贫部门和组织部门的权属责任,建立健全镇(街道)、扶贫部门、组织部门三方联管机制,切实完善扶贫专干日常管理制度。建立扶贫专干岗位调整报备机制,进一步把牢扶贫专干"进出关"。三是强化日常督导督查。将扶贫专干工作情况纳入区委党建季度督查,通过实地走访查看工作实绩、现场咨询听取群众意见、查阅查核相关工作台账,重点督查扶贫专干是否专职专干、是否有效有绩。为推动扶贫专干相互取长补短,实现共同提升,进一步发挥扶贫专干助推我区脱贫攻坚作用,每两个月组织召开一次扶贫专干交流座谈会,集中听取27名扶贫专干工作汇报及工作计划。

5.区扶贫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不完善,扶贫项目编报和验收安排随意性大。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集体研究会办机制,建立健全脱贫攻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或其他重大专项议题;严格按照阳光扶贫工作要求,规范扶贫项目编报及验收等各个环节流程,切实改变申报、验收随意性大等问题。二是专题召开"十二五"以来扶贫项目规范管理提质增效工作推进会,要求全区各镇(街道)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对标找差,举一反三;印发《淮安区扶贫项目规范化管理工作清单》,对部分已实施扶贫项目未按规定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土地使用许可证等手续,要进一步查找问题短板,能补办的及时补办,不能补办的要排定整改计划,并逐步整改到位。三是对渠北片区42个项目中缺失的24个项目台账资料,要求相关镇(街道)明确专人负责,对24个项目台账逐一过堂,列出缺项清单,对照清单,逐项补缺,做到能补的立补到位,对一些不能及时补救到位的资料,要求写明不能补救到位的问题原因并列出具体补救措施和整改落实到位时限。

6.区财政局安排专项扶贫资金不积极,管理监督不充分。

整改情况:正在全区开展扶贫资产清点核查,对"十三五"以来实施的扶贫项目进行"回头看" 2018年区财政预算安排的1000万扶贫开发资金,已落实到2018年度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上,实际安排资金1176万元;2019年区财政专门安排1000万元专项扶贫资金用于智能装备产业园扶贫厂房建设,安排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和补助金400多万元,资金将按照项目实施的进度及时拨付到位。

7.区民政局执行扶贫政策不到位,部分贫困人口未及时享受扶贫政策。

整改情况:区民政、扶贫部门对涉及到的9632名农村低保人员逐一调查、走访、核对,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修正并已整改到位。

8.区民政局执行扶贫政策不到位,核查工作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区民政局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成直接责任人万海疆做深刻检查。为有效遏制系统内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作风蔓延,区民政局专门制定了《区民政系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并在2019年全区民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专题部署。

9.区政务办推进"放管服"改革不到位,落实建设项目招投标容缺受理改革举措不积极、对扶贫项目不关注。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由住建、城建、城资、经适房中心、财政局等单位联合出台《淮安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管理办法》(淮政办发〔2018203号)、《淮安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管理实施细则》(淮政规﹝20181号)、《淮安区政府投资小型工程发包管理办法》(淮政办发〔2018153号)等文件,并在全区范围内印发。上述文件分别对建设单位负责制、强化标后监督检查、规范小型项目发包等方面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力促扶贫项目合法合规招标、建设。2017年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未公开招标的22个扶贫项目,行政职能部门区住建局已对其发出处罚通知书。二是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加大对全区扶贫项目的指导、帮办力度,项目招标前,发放"项目交易服务指南",对服务对象做到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由招标方签收 "招标人权利义务告知单",突出招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招标人负责制"。三是进一步落实招投标"放管服"改革。依托"江苏省建设工程行政监督平台"开展事后备案、不见面招标,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招标效率。

10.2017年招投标专项整治移送的问题线索,查处不及时。

整改情况:对涉及的五个扶贫项目行政处罚程序已到位,目前正在催促处罚金额。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整改时限将工作完善到位。

11."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研究不深入,扶贫规划不健全不完整。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淮安区脱贫攻坚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淮安区脱贫攻坚联席会议制度》(淮发〔201912号),明确了脱贫攻坚联席会议成员名单,每月由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召集召开一次会议。目前,已召开2次,形成1份会议纪要。下一步还将召开全区精准扶贫攻坚战暨扶贫项目质效提升现场推进会,研究重点事项、推进重点项目。二是出台了多项文件明确工作计划和目标。印发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淮发〔20192号),明确了四项目标任务,并明确责任部门落实扶贫措施。出台了《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淮办发〔201921号),通过政策引领、资金扶持等,加快推进土地流转,进一步壮大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印发了《淮安市淮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总结了"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以来的扶贫工作成果,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针对《纲要》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细化和落实。

12.将阳光扶贫等同于扶贫开发,窄化了脱贫攻坚工作范围。

整改情况:"阳光扶贫"工作作为扶贫开发重要抓手,实现扶贫开发与"阳光扶贫"监管双提升,进一步理清"阳光扶贫"领导小组与扶贫领导小组的关系,将"阳光扶贫"这项工作作为扶贫领导小组一项重要工作事项,切实履行好各自工作职责。

13.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不及时,机构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下发了《关于调整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淮办发〔2018158号),及时调整了扶贫领导小组成员,相关部门均已纳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了扶贫工作的领导。下发了《关于成立淮安区脱贫攻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淮发〔201915号),明确由区委书记徐子佳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和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政府副区长彭凯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进一步强化了对扶贫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14.在营造脱贫攻坚工作氛围上举措不多,政策宣传力度不大,发动引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将人社、教育、卫生健康、民政、金融等扶贫政策梳理成册,制成清单,帮扶责任人走访时发放到户,同时做好政策宣讲。二是每个月通过创建办宣传平台,将扶贫政策编辑成短信发送给帮扶责任人及低收入农户。三是制作扶贫政策台历发放到给低收入农户。四是印制《低收入农户享受扶贫政策表》,核对低收入农户是否享受或知晓扶贫政策,通过多方位、多举措地进行扶贫政策宣传,提高低收入农户对脱贫攻坚成果的知晓度、认可度。

15.教育资助未能对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实现全覆盖。

整改情况:区教育体育局通过建立精准数据库,定期将最新的建档立卡数据与学籍系统进行比对,再反馈至学校进行核查,做到该资助的学生一个不少,并统一由区教育体育局打卡发放。严格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及时将资助政策通过家长会、校信通、告家长书等方式进行宣传。受资助学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由区资助中心统一审核,在校内公示,所有受资助名单上传到阳光扶贫系统,接受社会监督。未受资助的7961名学生已按不同类别进行了修正并已整改到位。

16.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健康扶贫政策不积极。

整改情况:专门印发《关于在全区实施贫困患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制度的通知》,完成全区所有医疗机构的信息升级和医保系统对接。全区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患病住院治疗时,通过读取社保卡第一时间就可以精准识别人员身份,自动提示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真正做到早识别、全覆盖、无遗漏,全面打通了低收入人口住院就医绿色通道。

17.人社扶贫的有关政策落实缓慢。

整改情况:针对建档立卡户未在本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问题,区人社局多次寄送《关于落实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函》至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告知目标任务数、已经完成数,确保各镇(街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扶贫任务。对经过比对和筛选后符合参保条件但还没有参保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员,在经上门宣传等各项基础工作到位后因种种原因还没有参保的人群,将其基本信息集中导入到江苏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同时关联其社保卡账号,建立参保关系,待系统发出收缴计划后,将此类人群政府代缴纳的100元保费记入其个人账户。同时,完善此类人员的后续业务,对此类人员发放《告知书》,由镇(街道)和村居(社区)工作人员及时告知参保人员,后期对所需纸质参保手续进行补办,做到应保尽保。针对2344名建档立卡人员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等医疗保险的问题,区医保中心在201712月底前,已将全区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户及时纳入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非正确身份证号的于20186月底前导入医保信息系统),确保及时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针对2017年仍有265人未参加本地医疗保险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建档立卡人员身份证号码错误,20184月底,区扶贫办再次核准了48名人员信息,医保经办机构及时导入医保信息系统。尚有217名建档立卡人口未导入,根据区扶贫部门反馈的信息,主要原因为黑户、户口不在本地等现象,暂不能提供准确的人员信息。经向市医保中心请示,同意按无正确身份证信息先导入系统,待这部分人员需要就医时,再要求提供身份信息,并确保享受医保待遇。6月底,市金保信息系统功能完善后,区医保中心已及时将217名建档立卡低收入户居民以无正确身份证信息导入医保信息系统。针对钦工镇67名低收入农户完成医保退费比文件规定时间迟了近4个月的问题,由于部分建档立卡户村里面提供账号错误、部分建档立卡户账户处于睡眠状态等原因,截至2018929日,尚有67人退款没有成功,主要原因是部分建档立卡户全家在外打工,暂无法联系,未能取得正确账号。为确保做好退费工作,钦工镇及时把相关情况反馈到相关村居,督促相关村居必须与建档立卡户取得联系,提供正确账号,通过不懈努力,已于20181125日完成剩余的67人退费工作。

18.项目收益分配执行政策有偏差。

整改情况:山阳街道办事处正在对小湾村农资超市项目进行租赁洽谈,待形成收益后将严格按照《淮安区扶贫项目收益分配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按村集体和低收入农户各50%进行收益分配。

19.各职能部门提供的涉及扶贫工作数据存在不一致。

整改情况:20192月淮安区委、区政府专题出台《淮安区脱贫攻坚联席会议制度》(淮发〔201912号),并于2019212日、34日分别召开全区脱贫攻坚联席会议,对当前脱贫攻坚工作进行进一步研究和部署。建立扶贫工作微信群和QQ群,便于进一步加强工作联系,提高脱贫攻坚工作水平。下一步我们将切实完善各部门沟通和对接机制,确保数据完整、精准、准确一致。

20.区扶贫办对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情况不明、底数不清。

整改情况:2017年审计中发现的相关人员数据错误问题已在审计过程中立行立改并在国扶网中修改到位。20181025日组织举办了全区扶贫系统干部培训班,有效提升了基层扶贫干部理论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省扶贫办《关于依法规范做好建档立卡和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严禁出现低收入人口大进大出现象。

21.部分项目违反招投标有关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对"十三五"以来实施的扶贫项目进行全面"回头看",督促各镇(街道)对扶贫项目台账资料进一步完善规范,对能立行整改到位的迅速落实到位,对难以解决的突出问题将由区政府专题会办,给予解决。二是对2017年统筹苏嘴、朱桥、茭陵、溪河、博里等镇实施的扶贫项目,进一步查找问题原因,对能补办的尽量补办,不能补办的说明情况,提出完善措施和计划。三是对2019年实施的扶贫项目将严格制度流程,手续报备等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提升扶贫项目招投标服务水平,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22.事前论证不充分,建设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区精准脱贫攻坚战暨扶贫项目质效提升现场推进会,下发了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完成节点。二是苏嘴镇2016年实施的标准厂房项目已于201911日租赁给淮安市聚源纱业有限公司,约定年租金12万元。租赁期限5年。三是苏嘴镇府前路项目主体路面工程已于320日通过区级验收,配套路灯在4月中旬安装到位,并完成全面验收;上河镇建设粮食仓储库项目,主体工程已全部完成,420日完成项目验收,并交付给承租方使用;博里镇标准化厂房建设已于20192月底完成全部工程,37日通过工程全面验收,已租赁给南京一从事羽绒加工企业;苏嘴镇(茭陵乡)现代生猪养殖基地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正在做附属配套的道路等工程,计划4月上旬完成全部工程量,420日进行区级验收,4月下旬交付江苏淮洲温氏公司租赁使用。

23.贫困群众未得到收益。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淮安区扶贫项目收益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全区各镇(街道)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收益归集、分配。二是加大扶贫小额贷款政策宣传力度,2018年累计发放扶贫小额贷款8323万元,截至20193月已发放329800余万元扶贫小额贷款。三是加大就业创业培训,淮安区2018年重点群体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申报参培人数1248人、经培训并考核合格1130人,多数培训合格人实现了就业或创业。下一步我们将通过细致的政策落实,逐步提高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扶贫小额贷款等政策上的支持力度。

24.原三堡、复兴、泾口、博里等乡镇扶贫项目变更,扶贫资金闲置长达二年多,低收入农户未得收益。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区精准脱贫攻坚战暨扶贫项目质效提升现场推进会,下发了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完成节点。二是漕运镇(三堡乡)、复兴镇、车桥镇(泾口镇)、博里镇等4镇党委政府已明确专人负责,正在与金地置业、九升广场沟通对接,协调未到位收益租金落实及下一步商铺的招商等相关事宜,确保涉及受益的42个村17016129名低收入人口得到应有的扶贫收益。三是进一步加大会办推进力度和招商力度,确保项目早运营、早收益、早见效。

25.茭陵乡东荡村用帮扶资金购买价值10万元农机1台,不到半年就以4.5万元价格贱卖。

整改情况:4.5万元农机具款已入账,原主持两委工作的唐子桂及村会计孙建军因违法问题已移交司法机关。下一步将在全区面上建立扶贫资产风险防范机制,对扶贫资产的登记、处置、维护作出具体的规范要求,确保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26.项目实施不规范,扶贫资产确权不到位。

整改情况:正在督促复兴镇、漕运镇(三堡乡)两镇对购置经营性商铺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全区十三五以来实施的扶贫项目正在资产确权和收益分配等问题专项检查。对能够确权的,立即确权到位,对一时不能解决的由区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会办并明确整改措施和计划。

27.扶贫资产确权不到位,产权办理不规范、手续不完善。

整改情况:为规范江苏天裔公司有限公司管理,防范收益风险,区委、区政府两次专题召开会办会,并形成《关于天裔鸽业项目建设问题的会议纪要》和《关于落实天裔鸽业收益问题的会办纪要》两份会办纪要;同时要求区财政局委托江苏国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淮安淮裕会计师事务所在20181225日进驻天裔公司,对天裔公司注册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及扶贫资产进行专项审计、评估,江苏国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淮安淮裕会计师事务所已分别于20181230日和2019227日出具了资产评估及财务审计报告书。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资产评估报告,迅速将天裔鸽舍产权进一步细化,明晰到具体镇、村,确保产权明晰、收益精准;同时加强对江苏天裔公司财务经营状况、资产使用情况全流程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

28.区供销合作总社电商服务站仅有挂牌、展示柜,没有真正开展电子商务活动。

整改情况:区供销总社与区农业农村局农广校定于今年4月举办电商扶贫培训班,对村级电商服务站从业人员进行系统化培训。27个省定经济薄弱村电商站相关人员全部参加,使他们懂业务、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同时,正与供销e家淮安区运营中心对接,以期形成货卖全国、产销全国的畅通网络,使薄弱村能通过网络渠道销售当地特色农产品。

29.个别乡镇用假项目申报脱贫致富奔小康扶贫资金。

整改情况:20181218日,区纪委对市委专项巡察组移交的"2013年城东乡高标准鸡舍项目"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2019214日,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对区人社局局长、时任城东乡党委书记张森林涉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给予张森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区人社局局长职务,并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调整为副科职岗位。

30.将上级下达的扶贫小额贷款指标任务机械的分解到乡镇、村居,导致出现"贷转存""傍大户"等违规问题。

整改情况:对于存在上述问题,区委要求区农商行及时责成相关支行,及时、全部收回上述问题贷款,并以此为戒,从严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用途规范管理。一是及时修订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办法,着重强调扶贫小额信贷坚持"户贷户用",严禁出现"户贷企用、转借他人及储蓄"等违规使用问题,对因贷款调查不实、贷后管理不到位,仍存在上述问题的,区农商行将对支行负责人、经办人员予以重罚。二是责成区农商行完善贷后管理,对照扶贫小额信贷下达30日首次回访、半年内实地回访的贷后管理要求,着重检查贷款用途的真实性,对未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及时处置。三是加强系统监测,重点监测贷款资金出账后是否存在转入他人账户、企业账户及转存定期存款等情况,对可能存在挪作他用的情况,及时预警处置,确保贷款资金用于指定用途。

31.违规列支小额贷款奖励资金。

整改情况:区政府已安排区财政拨付50.69万元,用于补还从扶贫小额贷款奖励金中列支的招待费。对原扶贫办主任倪志群同志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2.脱贫攻坚工作信息共享不到位。

整改情况:20192月淮安区委、区政府专题出台《淮安区脱贫攻坚联席会议制度》(淮发〔201912号),并于2019212日、34日分别召开全区脱贫攻坚联席会议,对当前脱贫攻坚工作进行进一步研究和部署。建立扶贫工作微信群和QQ群,便于进一步加强工作联系,提高脱贫攻坚工作水平。下一步我们将切实完善各部门沟通和对接机制,确保各联席单位能及时形成共享、校验、审核等方面的工作交流机制。

33.项目问题整改不到位,发现问题整改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区扶贫项目"规范管理、提质增效"推进会,专题部署"十二五"以来实施的扶贫项目规范管理、提质增效工作,会上下发了《淮安区扶贫项目规范化管理工作清单》,清单从项目申报、项目实施、项目运行管理、明晰产权、主体责任、风险防范等6大项23个子项进一步规范要求项目资料的完整和全规性。二是出台了淮安区《关于扶贫项目提质增效工作的实施方案》,坚持扶贫项目安排精准化、运营高效化、管理规范化、效益持续化的工作目标,促进扶贫项目全过程监管体系更加完善,动态监测实现全覆盖。三是顺河镇、博里镇、仇桥镇、复兴镇使用扶贫资金购置农机具项目,对资金尚未收回的,通过法律途径,加大追缴力度;对已收回的扶贫资金重新投入实施新的扶贫项目;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规范使用。截至3月底顺河镇尚有6.1万元扶贫资金未追回,正在与涉及的3户用机户沟通,预计5月底全部追回购置的扶贫资金;复兴镇尚有92.8万元扶贫资金未收回,目前已对涉及的购机户向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扶贫资金,确保扶贫资金的安全,预计5月底前追回购置的扶贫资金;博里镇(含仇桥镇)尚有247.78万元(其中博里镇124万元,仇桥镇123.78万元)扶贫资金未收回,目前已对涉及的购机户由镇司法所向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扶贫资金,对已收回的扶贫资金重新投入实施扶贫项目,确保扶贫资金的安全,预计5月底前追回购置的扶贫资金;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强化问题导向,及时解决扶贫项目在实施、运行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34.复兴镇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朱桥镇扶贫资金建设标准化厂房项目。

整改情况:区行政审批局正在对复兴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排查。2017年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未公开招标的22个扶贫项目(含朱桥镇使用329万元省级精准扶贫资金建设标准化厂房项目),行政职能部门区住建局已对其发出处罚通知书。下一步我们将建立完善扶贫项目建设长效机制,严格履行相关程序,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

35.落实监督责任不精准。区纪委对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界定不清晰。

整改情况:组织各镇(街道)纪委对2018年低收入农户脱贫情况进行检查,对存疑农户进行重点核查。正在起草全区2019年度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方案,紧盯低收入户脱贫、项目实施、资金拨付、收益发放、扶贫政策落实等关键环节,严肃查处虚报冒领、吃拿卡要、截留私分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以及扶贫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36.乡镇纪委对扶贫领域监督乏力,过多依赖上级部署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由相关单位对2016年以来扶贫领域信访件27件逐件逐人自查自纠,经查其中存在问题6件,补充相关人员笔录4份,书证材料4份,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二是由区纪委监委各挂钩纪检监察室对联系片区整改情况进行审核,经查未发现调查处理结果前后不一致的情况。三是加强对基层各单位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的培训指导,提升履职能力水平。

37.惩处教育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梳理扶贫领域典型问题的案例,区纪委监委近期将印发专题通报,并组织各单位认真学习;近期将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深入排查风险源点,督促职能部门建立长效机制。

三、坚持标本兼治,完善整改长效机制

通过全面整改,淮安区委和全区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强化了"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下一步,淮安区委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从严从实、坚持不懈,持续抓好各项整改责任措施,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强化"四个意识",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持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创新发展理念,坚决把党的各项要求贯穿于淮安区经济发展工作全过程,不折不扣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不断强化"两个责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以促进淮安区中心工作为目标,通过制度规范、监督检查、整改纠风,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把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基层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加强对区、镇、村三级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问责,做到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三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运用好市委专项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坚决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检查,防止反弹。对已作出部署的,强力推进,确保在限定时间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以抓好整改为改进和推动淮安区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有效解决自身存在的管党治党不严、管理粗放等问题,真正做到以整改稳增长、促改革、强管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7-85913646;电子邮箱:haqfp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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