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28日至5月15日,市委专项巡察组对淮安区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进行了专项巡察。6月18日,市委巡察组向淮安区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市委专项巡察组对淮安区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淮安区委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并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快从严的政治自觉和一线落实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相关常委、副区长任副组长,部门、镇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淮安区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巡察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的思路,建立清单,集中攻坚,整体联动。在整改过程中,淮安区委切实担负起了专项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区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发挥整改“一线总指挥”作用,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台账,针对薄弱环节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条整改,逐一销账,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2019年6月18日市委专项巡察组向淮安区反馈巡察意见以来,淮安区召开区委常委会2次,巡察整改布置和推进会议2次,在区委全体(扩大)会议上就农房工作重点部署,会议围绕乡村振兴主题,提出了把农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作为乡村振兴的第一抓手,在全区上下凝聚起加快推进农房改善工作的思想共识。
二是细化分解责任。出台了《关于落实市委专项巡察淮安区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按照全面从快从严的要求,举一反三查找问题短板,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制订了《整改清单》,围绕4个方面36个主要问题和3条巡察意见建议,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清单(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无死角、全覆盖。
三是深化整改落实。在整改落实中,区委坚持问题导向,既注重解决问题的表象,又注重解决问题的根源,对账逐一整改、逐一销号,确保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4方面36项问题均按要求进行逐项整改,其中已完成整改问题34项,正在推进整改问题2项,整改完成率94.4%。下一步我们将分类推进、立行整改,确保巡察达到预期目的、实现预期效果。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明确责任,真抓实改,全面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1.关于“学习领会省市委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会议文件精神不够深入细致,对初衷本意认识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委高度重视农房改善工作,及时传达学习省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有关工作。一是召开会议深入学。召开常委会及时传达学习最新会议精神,先后在7月7日、7月28日区委常委会上,传达了全市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推进会精神以及全省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推进会精神,区委主要领导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要求,提出坚持“目标导向、项目导向、民生导向、责任导向”,进一步强化了全区党员干部对农房工作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担当。二是围绕重点明口径。7月10日专题召开农房改善工作推进会,围绕9个重点问题,对有关工作任务和政策口径进一步明确,避免认识上出现偏差,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三是统一思想用力推。在区委全体(扩大)会议上就农房改善工作重点部署,会议围绕乡村振兴主题,提出了把农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作为乡村振兴的第一抓手,在全区上下凝聚起加快推进农房改善工作的思想共识。
2.关于“在工作推进中,更多从项目建设、土地整理、工作难易出发,人为选择部分村庄整体搬迁,对农民意愿尊重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全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进行“回头看”,7月份完成全区非楼房户和下半年搬迁计划调查统计,同时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比如:施河镇在处理施河镇岔南村农户搬迁工作中实行三步走做法:一是排查其他村有搬迁意愿农户进行搬迁,聚焦做好条龙、郭庄、成灌、侯庄、大施河、杨桥等行政村的搬迁工作,在广泛宣传、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做好农房搬迁工作,被搬迁农户积极性高,签约主动。二是持续做好岔南村群众思想工作,截止到8月中旬,已签约117户,搬迁90户。三是强化村两委工作战斗力,配备了第一书记,强化班子战斗力,已签约户的拆除工作正在稳妥推进。对于不愿搬迁的农户,尊重其意愿暂不搬,有意愿的群众进一步做好政策引导工作。再比如,朱桥镇推进农房改善工作情况:一是镇成立工作组,组建四个分指挥部,出台实施意见和实施办法。二是向五里村所有农户发放《致农民一封信》。三是在村务栏公示搬迁实施意见及安置小区规划设计图等信息。四是对全镇13个村(居)符合搬迁条件的农户,应纳尽纳,不符合条件的,明确告知农户不符合的地方,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3.关于“淮安区布局选点189个,有的新建农民集中居住区选址没有尽量体现‘两进三靠’要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新建农民集中居住区选址严格按照区位好、有产业的要求,尽量体现“两进三靠”,新建农民集中居住保持一定的规模,原则上集镇规划区内不低于600户,集镇规划区外不低于300户。同时,鼓励多个村联合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人口规模较大的村可以单独新建1个农民集中居住区;在同一集中居住区安置的农户以原行政村为单位相对集中。全国文明村及获得省级以上命名的特色田园乡村、美丽乡村、水美乡村、传统村落等特色村庄不得整体搬迁。统一规划已经建成或正常建设的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整体搬迁。
4.关于“不少镇街对规划建设的农民集中居住区选址不认同,不想实施,认为后期还需要调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的实施意见》(淮发〔2018〕28号)要求,对189个布局点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征求群众意见,截止8月中旬,完成博里镇新博居、漕运镇严星村、施河镇岔南村、平桥镇陆桥居等30个布点选址调整。同时,继续对规划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无论是新建集中居住区还是改造提升自然村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严格审查并向农民群众进行公示,完成规划许可、施工图纸审查、工程招投标及其他相关行政许可等程序,保证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
5.关于“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监督的手段还较为单一,导致监督工作成效还不突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2019年度淮安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高质量考核细则》,将开展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专项监督纳入全区监督检查高质量考核。二是聚焦市区农房改善职责分工34个事项,于4月23日印发《关于监督推进全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的通知》(淮纪办发〔2019〕6号),构建一体监督推进农房改善工作的格局,并联合区委营商优化办开展监督检查4次,印发督查专报2期。三是紧盯市纪委交办市委农房改善专项巡察反馈重点问题,严查督办,发现问题线索19条,截止到8月中旬,已全部整改到位。四是深化“阳光扶贫”监管系统运用,督促区住建局及时对2019年全区建档立卡危房改造已完成户进行资料录入。
6.关于“市委分解下达淮安区2018、2019年新建定向安置小区、改造提升需保留1.8万户任务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上半年已实施车桥三庄、高铁庄园等8个项目,共改善4277户,下半年实施漕运谢庄、复兴任南等8个项目,改善6040户,整治提升保留村庄改善5160户,货币安置3000户,全年共改善农户18487户,与市定任务总数1.8万户基本一致。
7.关于“《关于加快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的实施意见》(淮发〔2018〕43号)中项目建设、配套政策制定等责任主体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7月10日区委区政府专题召开农房改善工作推进会,形成会议纪要,明确农房改善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全区农房改善新建项目,从手续办理到项目施工,统一由区平台公司实施,项目统一立项,规划手续统一办理,用地手续统一协调,项目建设统一招标。
8.关于“市委要求将稳评工作贯穿于全过程,而淮安区未开展稳评工作,未见应急处置预案”的问题。
整改情况:7月份对全区农房改善工作进行“回头看”,完成了全区非楼房户调查工作,对已进行农房改善和改善意愿强烈的村组逐个走访,排查矛盾,对可能引发的问题提前介入,将问题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区政法委出台了《淮安区加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稳评工作预案》。
9.关于“区农房办牵总协调作用发挥还不够,还没有出台全区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考核办法及细则”的问题。
整改情况:7月底出台了《淮安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月度考核办法》和《淮安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年度考核办法及细则》。
10.关于“搬迁政策宣传口径把关不够,镇街搬迁政策宣传不一致,不同镇街安置房价格宣传差别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7月10日区委区政府召开农房改善工作推进会,明确全区搬迁安置价格统一口经为:低层(4层以下)定价统一在1680元/m2,多层、小高层(11层以下)统一1800元/m2。各镇街新建小区定价明显高于或低于此标准的,要经区政府批准。
11.关于“国土分局与环保部门沟通不够,在环评认识上不能取得一致,用地手续办理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农房办牵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和区生态环境局,明确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张韶骏副局长、区生态环境局房晓华副局长为直接责任人,两单位及时沟通联络办理相关地块检测事宜,截止7月底,及时完成4块地块环境检测手续办理事项。
12.关于“规划分局业务统筹指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牵头组织区住建局等相关单位通过区农房改善规划推进会、方案论证会等对各镇街领导、业务人员进行10余次业务知识培训,项目规划设计严格按照市农房改善规划审批要求,进行区、市级规划审查,截止到7月底,有11个农房改善规划方案通过区、市联合审查。
13.关于“钦工、顺河等镇农村建房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镇级《农房建设管理办法》。二是建立全天候巡查机制,对已有的违章建筑依法拆除。钦工镇纪委对王友强、尹曙光等6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顺河镇对6处违建房屋进行了拆除。
14.关于“财政部门资金政策制定较慢,《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至今还未正式出台”的问题。
整改情况:7月底出台了《淮安区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淮政办发〔2019〕68号),明确资金来源、适用范围、拨付流程、监督检查和纪律要求。
15.关于“资金缺口较大,淮安区2019年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需要资金20.68亿元,截止5月10日,仅筹集1.53亿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截止到7月底共筹措农房改善资金6.57亿元,筹措率达到32%,其中省级专项资金2.37亿元,城乡挂钩结余指标交易资金3.2亿元,土地有偿使用费0.5亿元,融资0.5亿元。
16.关于“农民群众居住空间布局规划中存在部分居住空间用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矛盾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解决项目用地需求,对2019年下半年计划实施项目和2020年上半年拟实施的项目,合理确定用地范围,截止到8月中旬,完成了漕运镇谢庄居委会等20个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按照项目轻重缓急调整937亩土地规划空间。二是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适当满足近期建设需求。三是加大拆旧复垦流量指标归还力度,截止到8月中旬,复垦土地近2000亩。
17.关于“淮安区五年规划总用地38611亩,不符合土地规划24600亩,不合格率63.71%”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工作 支持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4月份编制了《淮安区镇村布局规划(2019版)》,5月底经专家论证通过,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和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将现状村庄划分为“集聚提升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搬迁撤并类村庄”和“其它一般村庄”,明确各类村庄布局,统筹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严守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对朱桥镇闸南社区、施河镇岔南社区、车桥镇三庄社区等16个项目,通过村土地规划编制实现用地合规。目前(8月中旬),镇村布局规划正通过淮海晚报、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淮安市规划馆进行公示。
18.关于“流均镇人民政府错误使用‘为什么要进行房屋拆迁’等问题,造成农户误解,引发负面舆情”的问题。
整改情况:流均镇第一时间内对公众号中的不正确内容进行更正,镇纪委对具体经办人员李宣瑢进行提醒谈话。区农房办会同区融媒体中心,积极探索《淮安区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新闻宣传稿件审核管理办法》,为营造浓厚的农房改善氛围提供舆论宣传导向。
19.关于“部分镇村干部对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情况知之甚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镇街农房改善工作机构,明确专人宣传。二是加强对基层村支书农房改善业务培训,截止到8月中旬,已开展基层村支书农房改善业务培训会2次,镇街业务人员培训4次,树立起正确舆论导向,积极引导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参与农房改善工作。
20.关于“‘一户一档’资料不完善,没有全面落实‘先申请再实施’的工作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7月份开展全区农房改善工作“回头看”,截止7月底完成全区近2万户非楼房户调查,补充完善了186户“一户一档”资料,完成施河、石塘、博里、复兴等镇的“先签约再同步申请或后补申请”问题整改。
21.关于“复兴、苏嘴等镇部分搬迁户无评估报告,以洽谈价格来签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复兴、苏嘴镇于5、6月份聘请淮安市清华、先河等评估公司对349户申请农户进行评估,出具初步评估汇总表及房屋附属物价格表,依据农户申请及评估价格签订搬迁协议。
22.关于“复兴镇对零散户、空关户没有评估报告,以城乡挂钩项目进行补偿,侵犯搬迁农户合法权益”的问题。
整改情况:复兴镇于5月份聘请先河专业评估公司对以城乡挂钩项目的51户零散户进行了评估,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出具初步评估汇总表及房屋附属物价格表,依据农户申请及评估价格签订搬迁协议,搬迁群众享受相关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等。
23.关于“支出手续不全,车桥镇支付钱兆钧三庄猪场拆迁费用‘一户一档’资料中没有评估报告;车桥镇多支三庄村耿友才户补偿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车桥镇于6月份对支付钱兆钧三庄猪场拆迁费进行会办,聘请先河评估公司对其进行评估并补齐相关手续。镇纪委对将补偿款打到同名账户的工作人员吴飞进行提醒谈话,并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流程。
24.关于“2019年度淮安区农房搬迁目标任务为11403户,截止到5月10日,只签约1984户,拆除755户”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省市工作导向和目标任务,调整全区搬迁计划,稳妥推进签约拆除,截止到8月20日,累计完成签约5346户,占全区任务的46.9%,累计完成拆除4194户,占全区已签约数78.5%。
25. 关于“钦工镇淮浦社区、车桥镇大卜庄社区等5个项目还没有立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上半年开工的8个项目已全部完成立项、招标等手续并进场施工,车桥镇大卜庄社区等8个整治提升项目,方案编制已经全部完成,立项手续正在由区级平台公司统一办理,8月下旬进行了规划方案审查,9月份开展招标,10月份启动建设。因钦工楼房率高(80%)等原因,根据全区统一安排,钦工镇以特色保护和整治提升为主,暂缓淮浦社区项目建设。
26.关于“博里镇王庄社区、复兴镇任南社区、钦工镇淮浦社区等安置地块没有标识,未营造开工迹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全区上半年开工的8个农房改善项目已全部进场施工,标志标识设置到位。复兴镇任南社区规划方案已通过专家论证,将于10月份开工建设,博里王庄社区项目规划方案已经完成,拟作为下半年开工项目储备。因钦工楼房率高(80%)等原因,根据全区统一安排,钦工镇以特色保护和整治提升为主,暂缓淮浦社区项目建设。
27.关于“山阳街道高港小区二期项目还停留在设想阶段,无实质性动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截止8月中旬,高港小区二期规划设计方案初稿已完成并正在修改,正在办理用地红线、规划条件。
28.关于“保留提升项目推进迟缓”的问题。
整改情况:7月份完成车桥镇卢滩村和钦工镇东支村等8个整治提升类项目规划编制,8月22日进行了规划方案区级审查与专家评审,计划9月份开展招标,10月份全面启动建设。
29.关于“少数镇街贯彻落实上级部署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底前完善好全区各镇街农房改善工作机构,并对各镇街农房改善业务人员进行4次业务培训。二是各镇街认真抓好全区农房改善工作“回头看”工作,对上级各项部署要求进行查漏补缺,逐一对账销号,完善档案资料,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区农房办会同区营商优化办对各镇街农房改善工作进行10次督查检查。
30.关于“部分镇街农房办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足,专业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截止到8月中旬,区农房办牵头组织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周例会、协调会、规划方案论证会等对各镇街农房办主任进行10余次农房改善业务培训。车桥镇5月份调整镇农房办负责人,明确黄善峰任车桥镇农房办主任。
31.关于“少数基层干部入户调查不深入,情况不掌握,对农民群众进城、入镇、留村意图不清,不能准确体现农民意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底前完善好全区各镇街农房改善工作机构,并对基层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二是区农房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编写农房改善工作指导手册、应知应会知识宣传单,截止7月底,向全区农户发放宣传单近30万张。三是在7月份开展全区农村非楼房户调查并对2018年底农房改善调查表进行“回头看”,补充完善了186份农房改善调查表。
32.关于“市委巡察组电话回访全区111户农户,号码为空号或错误17户,差错率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7月份全区开展农房改善工作“回头看”,调查全区农村非楼房户并对2018年底摸底调查表进行检查甄别,截止7月底完成全区近2万户非楼房户调查,补充完善186份农房改善调查表。
33.关于“宣传方式较为单一,大部分镇街主要停留在会议宣传,缺少积极有效宣传引导”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了区、镇两级农房改善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宣传,6、7两月通过电视、网络平台向外发布动态新闻10条,淮安区农房改善微信群发布信息近2千条,淮安区报发布信息8条,全区发放各类农房改善宣传单30万份,张贴横幅28面,展板42块,全方位宣传农房改善政策。
34.关于“内容不够全面丰富,部分镇街道缺乏针对性的政策宣传培训和政策文件公开”的问题。
整改情况:各镇街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展板、村组公示栏、宣传单等形式把涉及到农房改善的政策、资金、改善的途径、房屋建设户型等农房改善内容及时对农民广泛宣传、向社会及时公开。截止到5月底全区各镇街全部公开了农户搬迁申请条件。
35.关于“部分镇街宣传不到位,对零散改善关注的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各镇街在7月份农房改善“回头看”中,对辖区内所有农户开展非楼房户调查统计,同时严格按照省、市农房改善政策对所有村组进行宣传全覆盖,做到村村到、组组到。
36.关于“山阳街道面对拆迁和搬迁的不同政策,群众询问时不敢向群众宣传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政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7月份山阳街道成立农房改善宣传专班,组织四个工作组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截止7月底发放宣传手册近2000份,走进1500户农户家宣讲农房改善政策;二是在街道农房办开通农房改善咨询窗口,直接面对面接受农民群众咨询。
三、坚持标本兼治,完善整改长效机制
农房改善工作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区委、区政府将以巡察整改为动力,进一步深入谋划、细致安排,把巡察整改工作做扎实、做到位,把农房改善工作做得更稳妥、更有成效。具体做到“四个进一步”:
一是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决提升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部署要求上来,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认真扛起农房改善工作政治责任,扎实做好具体推进落实工作。坚持把为人民谋福祉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尽最大努力满足农民群众对新时代美好生活的向往,显著提升农民群众的住房条件、人居环境、公共服务和文明程度。
二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和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整改落实工作在区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党政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整改事项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坚决做到亲自研究、亲自协调和亲自督办。区农房办、巡察办将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做好向党内通报和向社会公开的“双公开”工作,每两个月向市巡察办报送整改进展情况,每半年向市纪委监委汇报一次整改情况。继续深化巡察整改,定期对各镇街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所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是进一步强化统筹推进。加强政策研究,围绕省定的目标口径,提早谋划,研究政策,搞清楚“哪些人要搬”、想明白“人往哪里去”、解决好“钱从哪里来”、研究好“房子怎么建”、考虑好“稳得住、能致富”。对上半年已经开工的项目,加快施工进度,加强质量监管,按照既定计划抓好工程建设。对下半年计划推进的项目,科学安排,加强调度,强力推进,确保10月份能够参加全市统一开工活动。重点推动各镇街搬迁复垦工作,合理安排搬迁计划,突出阶段性工作重点;抓好挂钩复垦和占补平衡,既围绕完成目标任务,也统筹考虑群众意愿和财力状况,确保把这件好事办好、办实。
四是进一步保障整改质量。区委将严格按照全省7月23日推进会精神和费省长8月初来淮调研座谈时的讲话要求,把握整改重点,调整计划安排,确保工作方向和节奏与省市要求高度契合。对每一个整改问题,将继续坚持真改、实改、彻底改,确保整改任务清仓见底,决不留尾巴、决不留后遗症,以过硬的整改成效提升农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7-89718996;电子邮箱:haqnf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