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0-09-07 10:59 信息来源: 廉仆网 分享: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有效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四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顺河镇初级中学原校长汪泽违规使用校园食堂结余款列支学校教职工补贴问题。2012年下半年,顺河镇初级中学(以下简称:顺河中学)经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为教职工发放早读、晚自习辅导费。时任顺河中学校长汪泽考虑行政经费紧张,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明确要求食堂结余款不得直接或变相用于发放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的情况下,决定从该校食堂结余款中列支上述早读、晚自习辅导费共计60531元。经研究,决定给予汪泽政务警告处分。

原仇桥镇贺刘村党总支书记贺美忠等人落实五保户核销工作不力问题。贺美忠、尹玉才、尹玉芳在任原仇桥镇贺刘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总账会计期间,在明知村分散五保供养对象刘某死亡后,未能及时将刘某去世情况向镇民政办汇报。原仇桥镇民政办会计仇中荣、民政科员常东在审批列支刘某的殡葬补助1000元后,也未能将其死亡信息及时上报至区民政局,致使刘某弟弟刘某某于20119月至201512月期间冒领刘某五保供养经费1.8万余元。经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贺美忠、尹玉才、尹玉芳、仇中荣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常东政务记过处分。

钦工镇原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单桂才违规使用专项经费列支日常开支问题。单桂才在任钦工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以下简称:计生站)站长期间,该站于2015年至2017年共计收到原区卫计委下拨的省计生技术服务专项补助经费97231元,单桂才为填补计生站支出缺口,违反省文件中的上述专项补助经费只能用于为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项目所需支出的规定,决定并安排其中的79961.74元专项经费用于该站临时人员工资、水费、电话费等日常开支。经研究,决定给予单桂才政务警告处分。

朱桥镇洼圩村妇联主任徐玉兰截留铺路筹收款问题。徐玉兰在担任朱桥镇洼圩村妇联主任兼双闸组和姜庄组组长期间,于2013年负责双闸组和姜庄组铺路款筹收工作过程中,未将筹收的38116.37元铺路款足额上交给村集体,擅自截留6116.37元占为己有,并将其用于家庭开支。经研究,决定给予徐玉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上述4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损害了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损害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吸取教训,深刻反思、引以为戒,坚决自警、自醒、自重。全区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为民理念,强化责任担当,深化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扶贫、扫黑除恶、农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惠农惠民、教育、医疗、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坚持从严监督执纪,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执纪必严。

中共淮安市淮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9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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