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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案一策一专班 开展化解信访积案集中行动
发布时间: 2020-09-11 14:53 信息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分享:

“这是第三次和我见面说明情况了。没想到一封举报信让你们这么重视……”9月8日,山东省莒南县板泉镇某村村民王某某得知自己举报的事项已处理完毕后,欣慰地说。


板泉镇纪委工作人员介绍,两个月前,王某某情绪激动地来到镇纪委接访室,实名举报村党支部书记侵占村集体资产。镇纪委随即成立核查组,就相关问题展开核查,事实查清后与举报人第二次见面,对举报事项核查情况进行反馈。经查,该村党支部书记在任职期间存在“坐收坐支”等问题,随后镇纪委对其进行立案审查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作出处分决定后,镇纪委与信访人第三次见面,及时将办理结果进行反馈。


“‘三见面三反馈’,是我们为解决实际问题提出的应对之举。”山东省纪委监委信访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一段时间以来,该省纪检监察机关接收信访举报和检举控告持续高位运行,其中涉农信访举报占比过半。“这些涉农信访举报中,有很多是越级信访、重复信访。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对此我们进行了下沉调研,调研发现,这主要是由于举报人不了解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以为有关部门没有处理,所以选择越级信访、重复信访。”该负责人说。


为破解这一问题,山东省制定《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实名检举控告工作办法》,要求对实名举报在落实优先办理、优先处置、及时反馈的基础上,实行调查前、调查中、调查后“三见面三反馈”,并对核实、告知、移送、处置、反馈各环节规定了时限。对于涉农匿名举报处理情况,按照“公示为常态、不公示为例外”原则,在调查结束后,通过召开会议、张贴公告等方式,将反映主要问题、调查结论、调查组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近年来,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站稳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以涉农信访举报为突破口,着力解决信访举报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推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如今想找纪委反映点事情,只要在手机地图上一搜,就知道去哪了。”鄄城县左营镇孙庄村村民孙大爷说。如今,山东省县乡纪委接访场所大多都在电子地图上设置了位置导航,而这一便民举措与一项调研密不可分。今年5月14日至16日,该省纪委监委信访室成立3个调研组,对9个市、18个县来访接待工作进行察访检查,查纠漠视群众关切、接待敷衍应付等问题。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有的县乡接访地点没有在电子地图设置位置导航,给上访群众特别是初访群众反映问题带来不便;有的没有设置候访室,群众需在院外候访;有的举报电话没有留言提示,无法留言……”山东省纪委监委信访室有关负责人介绍,省纪委监委随后出台意见,要求全面升级改造县乡接访场所,并在电子地图上标识位置,推动开门接访向基层延伸。


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的基础上,该省制定涉农初次举报办理规范,细化县级纪委监委“多办少转”要求和乡镇纪委办理责任,明确首办责任单位和人员对调查结果负责到底。同时,严格执行延期办理审批制度,涉农初次举报需3个月内办结,对超期未结的跟踪督办。针对多年、多层、多头等“三多”举报的存量问题,省纪委监委组织开展化解信访积案集中行动,筛选疑难复杂信访积案1423件,由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领导认领,一案一策一专班,及时推动解决。


为提升信访举报办理工作质量,山东省选择烟台、潍坊两市开展信访举报工作百分制目标管理试点,增加重复举报率、信访积案化解率等指标权重,引导实现办案数量和办案效果的平衡。目标管理试行后,两市信访举报量和检举控告量降幅均居全省前列。潍坊市把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内容,将考核内容细化为16项指标,全面科学、客观准确考评各地信访工作成效。


“我们坚持重心下移,通过落实开门接访制、首办负责制、结案对账制、实名举报反馈制、匿名举报公示制等,压紧压实县乡纪委办理涉农信访举报的责任。”山东省监委委员王英霞介绍,今年上半年,该省纪检监察机关接收信访举报总量、检举控告量同比下降32.3%、30.2%;其中涉农信访举报占比降至42.1%,较2018年降低了1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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