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7日至12月18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城建办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3日,巡察组向本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共指出5项20个问题,本单位党组织严肃认真对待,聚焦巡察发现的问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着力查摆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提出了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目前,已整改完成19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1个问题。整改中,完善制度文件3项,提醒谈话6人。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9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回应安置群众关切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12345政府热线平台和信访工作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办理机制,办公室接到信访件、交办单、申诉单后,立即提交分管领导批示,根据职责范围批示各责任人处理,及时维修并在规定的时期内书面反馈,同时做好登记、投诉反馈等工作;二是将12345政府热线平台和信访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考核,对工作中不负责任、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年底所有评优评先资格。
2.关于“安置房设施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设施重投入轻维护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清查,安排工程维修部工作人员对已交付安置小区消防设施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摸底;二是明确责任,工程维修人员已对工程质保期内的消防设施问题进行全面维护,超过工程质保期的消防设施,已督促小区物业进行全面维修;三是制定长效机制,明确专人定期对安置小区公共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同时要求小区物业配备消防安全员,开展专业消防培训。
3.关于“形式主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班子成员要带头改进作风,解决实际问题,不走形式化;二是明确工程维修部职责,规范安置小区维修程序,强化维修审批意识,严格落实维修审批手续,做好维修附件的审核把关。
4.关于“安置房非主体项目工程发包管理不规范,附属工程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过程不透明,存在不招标、拆分规避公开招标问题”整改情况。
通过约谈相关责任人,一是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增强本单位重点领域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长效机制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二是党组不断压实“两个责任”,调整下属企业城投置业有限公司组织框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个人职责;三是制定工程领域风险源点,明确招标流程,施行招管分离机制,建立内部制约机制,规范安置房非主体项目工程发包行为,杜绝招标过程中出现招标过程不透明,不招标、拆分规避公开招标等问题。
5.关于“有的工程项目招标成为形式,先建设再中标,有的项目未经预算评审,已经完成了合同签订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梳理工程项目招投标是否成为形式,对先建设再中标、未预算评审,已签合同的相关项目责任人进行廉政谈话,从源头上规范招投标行为;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6.关于“工程合同管理较为混乱问题”整改情况。
明确项目负责人为工程合同管理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专人负责工程合同的审核、登记、整理和保管。
7.关于“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掌握不全面、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员干部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运用抽查提问、定期考试、集中学习等方式全面掌握主题教育应知应会知识;二是结合党组中心组学习,认真制定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学习计划,完善学习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8.关于“基层组织建设比较薄弱,基础不够扎实”整改情况。
一是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班子成员利用自身丰富的工作经验,结合实际,精挑细选党课内容;二是从行动上入手,积极遵循组织原则讲党课;三是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召开城建办支部大会,通报沈萍同志已超过党员转正时间,现与本人沟通,经大会讨论得出决议,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四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会,每月上一次党课,并做好会议记录。
9.关于“民主生活会召开不严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成员带头开展民主生活会,发挥带头作用,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压实“两个责任”;二是严把活动组织关、文件审查关和材料撰写关”,让党员干部主动找问题、勇于揭短亮丑,切中问题要害,认真从党性上找原因,确保民主生活会“咬袖、扯耳、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10.关于“支委班子配备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完善党支部标准化建设,限期要求纪检委员和宣传委员党组织关系转入本单位党支部。
11.关于“小区竣工验收会议用酒问题”整改情况
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等违纪违规问题,约谈相关责任人员,明确纪律规范、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2.关于“落实上级作风建设自查自纠部署不积极问题”整改情况。
认真梳理2016年以来违规发放的多项奖金、补助或工作经费,对不该发、不该拿的全部进行清退,今后无政策依据的一律不发。
13.关于“三公经费监管平台未使用,相关费用在下属企业列支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三公”经费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规范“三公”经费支出;二是明确“三公”经费监管平台使用制度,分开城建办和城投置业公司“三公”经费账户,分别管理。
14.关于“企业人员工资发放标准缺乏依据问题”整改情况。
明确企业人员工资标准,严格执行工资管理相关规定。
15.关于“工作人员因作风建设问题被问责屡有发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狠抓队伍建设,对黄卫民同志、陈大勇同志违反工作纪律问题进行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类似问题;二是严守党规党纪,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加强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的建设;三是第一责任人运行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做到警钟长鸣。
16.关于“个人大额欠款清理不及时问题”整改情况。
约谈相关责任人,要求其对账目不清情况进行梳理,制定有效的还款计划。
17.针对资金直接支付不到位,工作人员代领资金比较普遍问题。
约谈相关责任人,强调财务管理纪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财务廉政风险防控台账。
18.关于“白纸据支出问题”整改情况。
约谈相关责任人,利用财务廉政风险防控台账,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9.关于“大额支出存在代开发票、拆分开票现象问题”整改情况。
约谈相关责任人,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单项支出1万元以上需经区分管领导批准制度;二是健全报账制度,对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一律不准入账,分管领导对报销票据进行严格审核;三是完善财经廉政风险防控台账,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常态化。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1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屡禁不止”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梳理2016年以来违规发放多项奖金、补助或工作经费,对不该发、不该拿的全部进行清退;二是就发放变更领导小组人员加班补助、安置房工作经费、本单位工作人员挂证取酬、高温补贴、子女慰问金5个问题,积极主动与区委巡察办、区纪委进行沟通,就下一步清退工作做好准备。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部署。坚持立说立行、立行立改,对整改问题,不等不拖,第一时间抓好整改。对需要集中力量加以整改的问题,明确责任领导,统筹好相关科室力量抓好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在抓“常”和“长”抓上下功夫,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
(二)强化示范带动,树立表率之杆。今后党组成员要带头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强调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准则》《条例》,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民主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等制度,完善党支部班子成员配备,指导党支部抓好“三会一课”,推动党内生活严格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坚定理想信念、理论武装头脑,增强宗旨意识。党组要借助集中学习、抽查提问、定期考试等形式加强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应知应会知识的熟练掌握。党组成员办事说话要时刻树立起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的理念,强化责任担当,深入调查研究安置群众的利益诉求,主动帮群众化解矛盾、处理问题,用心为区委、区政府分忧,以抓工作的高标准高质量,努力做到让区委、区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
(四)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制度制约,加强工程建设重点领域的管理,完善内控机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廉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坚决禁止公款吃喝、高档消费等不正之风。加强对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防止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积极主动接受第六纪检组同志监督,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责”的要求,树立底线思维、红线意识,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以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压实政治责任,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常抓不放,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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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安市淮安区城建办党组织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