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淮安区监委对淮安工业中等专业学校社会培训部原副主任杨磊涉嫌贪污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杨磊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公职人员廉洁自律要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款,数额巨大,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区监察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磊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