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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工镇落实区委第六轮对村(社区)巡察整改情况报告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0-01-14 11:44 信息来源: 廉仆网 分享: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830日至924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钦工镇青莲岗村、大董庄村、李码村、冯王村、谷尹村5个村进行了巡察。1012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向我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总体情况

区委第六轮村(社区)巡察共对我镇5个村开展巡察,对镇反馈共性突出问题13项,指出5个村问题61项。针对反馈意见,镇党委牵头制定整改措施61条,指导各村制定整改工作清单共计61条。目前,镇共性突出问题已完成10项,未完成3项,村整改工作清单,已完成60项,未完成1项。整改中,完善制度文件3份,挽回损失4.8万元。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 关于“村组干部自身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我镇已安排能力素质强的杨云飞同志到李码村任职。冯王村已对长期游离于中心工作之外的村干部、“挂名”干部,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对“挂名”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该同志已经认识到了错误,现已正常参与村里工作。

2. 关于“村‘两委’班子融合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镇党委督促全镇各支部着力提升村党总支部的领导力、向心力,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全村“一盘棋”的思想,摒弃“团团伙伙”、“山头主义”思想,多方位推进人员思想融合。

3. 关于“违反议事规则问题情形多样”问题的整改。

镇党委要求谷尹村、冯王村、李码村进一步筑牢政治纪律规矩意识,严明“村两委”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确保各项决策合法合规。对冯王村干部由镇纪委予以提醒谈话。

4. 关于“落实镇党委工作搞变通、打折扣”问题的整改。

镇党委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要求,加强村组财务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要求,采取务实管用的措施,推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5. 关于“落实低保五保政策跑偏走样”问题的整改。

民政办已对邓海洪户享受低保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已按有关规定取消了邓海洪户的低保待遇,对谷尹村、大董庄村低保户进行了核查,取消了不符合低保政策的低保户待遇,调查中暂未发现村干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

6. 关于“环境整治工作疲于应付”问题的整改。

镇要求谷尹村、冯王村严格落实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由人居办对全镇所有村居开展定期不定期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已对两村的环境整治费进行了专项核查。

7. 关于“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镇组织办加强了基层党员的教育管理,要求各支部严格“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党费收缴管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强化了党员的警示教育。

8. 关于“村级‘三资’管理较为混乱”问题的整改。

已责令谷尹村进一步规范承包合同的管理,谷尹村已及时收回学校租金13000元。谷尹村与驾校的房屋租赁协议已按规定上镇三资平台,补签了协议。

9. 关于“超进度支付村部建设工程款”问题的整改。

由挂钩领导牵头对上述事项进行再次核实,对于谷尹村违反财经纪律超进度支付村部工程款现象,镇纪委已约谈该村,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再出现上述现象,镇纪委将依纪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10. 关于“财务审批不规范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镇督促各村居严格执行“三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和支出,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要加强村级资金的监管,对于不合规的支出,手续不齐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3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 关于“违反组织程序选人用人”问题的整改。

经组织办调查核实,谷尹村蓄意隐瞒拟选用人员谷继东的违法犯罪事实,巡察期间“偷梁换柱”继续任用谷继东为小组长,镇纪委拟对谷尹村相关责任人立案调查,谷继东于10月底已主动辞去小组长职务;镇纪委已对李码村违规任用干部问题的相关责任人予以提醒谈话,并拟对冯王村违反程序任用小组长的问题进行再次核实,视情作出处理。

2. 关于“违反规定私自设立‘账外账’”问题的整改。

经研究,由镇政法和社会事务局负责对公墓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每月核对公墓账目,由谷尹村具体负责墓地的管理。镇纪委已责成谷尹村将公墓收入入村账,对于发生“账外账”的有关责任人,镇纪委拟立案调查。

3. 关于“村级财务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规范村级集体资产的出租出借管理,完善租赁合同的签订执行,完善村级财务的使用管理,对村级发包的鱼塘租金必须入村账,并清缴到位,杜绝账外账;李码村由会计李佐成牵头对全村往来欠款进行清理,镇党委责成李码村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全面加强村集体资金管理,防止村集体资产流失。责令李码村继续催交王久成的1.5万元欠款,如王久成拒绝还款,建议李码村起诉王久成,走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15365904568;电子邮箱15365904568@163.com

                    中共淮安区钦工镇委员会

                    201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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