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本级巡视巡察整改
淮安区发改委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9-09-13 08:32 信息来源: 廉仆网 分享: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41日至201952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发改委党委进行了巡察。2019625,巡察组向区发改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党委统筹谋发展的能力存在欠缺,政治站位需进一步提升;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和基层组织建设不够扎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其他重点事项等四类11个方面问题。区发改委党委高度重视,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履责担当,精准发力,逐项进行讨论,逐条制定措施,逐个狠抓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肯,切合实际、问题准确。为此,发改委党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最主要的政治任务来落实。党委深刻认识到,本次巡察是对发改委系统各项工作的精准剖析,也是对系统内全体党员干部的一次政治体检,党委诚恳接受、全盘认领巡察反馈的问题。626日、712日分别召开党委会,认真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对照检查,剖析问题原因,进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推动整改工作有效的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区委对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上来。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发改委党委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主任徐向阳同志担任组长,亲自抓、负总责;委党委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安排主动认领签字、各自负责分管领域整改事项的组织推进,配合抓、各司其职;委机关各科室和各委属单位负责人,根据各自职责,具体抓、直接负责。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根据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整改要求,710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所有反馈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仔细分析,并进行了梳理,分类建立了问题清单,逐项明确整改要求。委党委研究制定了《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反馈问题,逐条研究,明确党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明确了具体问题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全面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对于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改、马上改,确保迅速整改到位;对于涉及全系统面上的共性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对于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具体科室单位、责任人;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对于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建立长效整改机制,坚持常抓不懈、长期整改。同时,坚持将阶段整改和长期整改相结合、源头治理和堵塞漏洞相结合、解决问题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坚决做到问题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效果不明显不放过。

(三)严格督查推进,高标从严整改。党委班子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间表”,推进各项问题整改落实。涉及问题整改的各科室、单位均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清单,按照委党委安排,推进各自整改工作。同时,按照突出重点、把握进度、强化跟踪、全面从严的整改要求,委分别明确了发改和粮食2个整改落实情况督查督办牵头小组,通过定期例会、整改推进会、情况通报、跟踪督查和责任追究等措施,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委属各单位将整改任务分解到项、责任到人,确保整改工作紧扣节点,有效推进。为达到整改工作和常规工作两不误,将巡察整改工作列入2019年全委重点工作内容,与各项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确保整改落实工作的进度和实效。同时,对区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全力推动重点问题整改。定期对各科室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整改达到标准要求,整改责任落实、整改台账规范齐全。并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汇总、建立台账,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四类11个方面共23项问题,已整改完成18项问题,正在推进整改5项问题。共制定完善各类制度规定10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7次;挽回经济损失8.8394万元。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计18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不扎实,存在以线上监督代替现场检查的情况”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方案。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同时汇总了20182月到20197月的企业投资项目监管清单。目前该方案已经党委会研究通过,并正式行文发给各科室。二是合理确定现场核查比例、频次。政策法规科每季度首月上旬汇总提供核准和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清单,评估督查科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从本委在岗在职的工作人员中随机抽取产生现场核查工作小组人员。对备案项目,结合投资调控实际需要,制定现场核查计划,列入现场核查计划的项目数量比例为10%。对核准项目,在项目开工后至少开展一次现场核查。根据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现场核查比例和频次,既保证必要的现场核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检查过多、执法扰企。821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明确了组长、组员,确定了现场监管的核准和备案项目清单。三是印发在线监测提醒函。对20182月至今的509个项目制作了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监测提醒函,并按照项目所在地进行分类,请乡镇、街道等将提醒函发放给企业,要求项目单位及时填报项目开竣工信息,以此规范企业投资行为。提醒函内容依据项目立项时间分类,分为立项满一年和不满一年两类,对项目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份份不同样,实现了提醒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提醒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基本信息。逾期未报又未作出说明的,将依据《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提醒函旨在提醒项目单位,全力按照我委立项批文做好项目建设工作。目前已有149个项目按照要求在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报开竣工信息。四是张贴并发放“温馨提示”。聚焦营商环境,始终坚持“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以利企便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升审批服务和便利化水平。通过在窗口张贴、发放“温馨提示”,向项目单位进行项目立项全过程宣传,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

2.关于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粮食存储存在安全隐患,个别老旧粮仓的仓顶漏雨”问题的整改。

一是2019718日区发改委下发《淮安区国有粮食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淮发改〔2019122号)。隐患排查工作分三阶段进行:2019722日至725日,企业自查阶段。2019726日至731日,组织普查阶段。2019801日至815日,企业整改阶段。此次检查共分7组,检查人员14人,由区发改委党委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做到国有企业检查全覆盖。二是截止731日,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22个。目前已整改到位21个。共对 44个仓室屋面进行维修,目前已全部维修好,共计支出维修费用19.72 万元。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一份给林集所(出租场所堆放啤酒和杂物),要求在830日整改到位。三是201914日与国有粮食企业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及《食品安全责任状》。四是明确每半年开展一次安全教育与培训,把安全教育与培训纳入学习内容,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区发改委于66日下午联合淮安区消防大队,在淮安市城南粮库开展了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应急演练。区发改委分管领导、部分机关人员、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员、淮安市城南粮库全体人员、淮安市运河粮库100多名员工参加了消防培训和消防演练。经检查全区现有39万吨存粮安全,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有序。 

3.关于对下属企业领导和监管作用发挥不够:2016年,区粮食购销公司成立会计核算中心,集中管理基层粮食库所的财务,而体量最大的城南粮库财务却未纳入中心管理。2017年,城南粮库依据区粮食购销公司文件,未经集体研究将经营利润22万元作为绩效工资发给主任邱金洲” 问题的整改。

城南粮库财务工作体量较大,粮食购销公司会计核算中心在成立时未及时纳入中心管理,在区委巡察组巡察提出要求整改后,于523日对该单位账务整体移交给粮食购销公司会计核算中心并落实专人接收管理。同时财务审计科成立3人专项检查组,对城南粮库2016年度利润实现情况进一步核实,确认当时审计认定的利润无误,并落实城南粮库负责人邱金洲已缴纳应由其个人承担的税收68546.45元。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已进一步修订完善《淮安区粮食购销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企业利润分配等行为。

4.关于对下属企业领导和监管作用发挥不够:“部分基层粮食库所次麦处置和报损较为随意,朱桥粮管所次麦出售无规范台账,博里粮管所2016年度白纸据报损5号、6号两仓小麦,损耗率高达5%” 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照问题清单,督促自查。在发改委巡察反馈整改工作会议后,立即组织人员对涉及问题的两个单位进行了调查核实,对“朱桥粮管所次麦出售无规范台账”“ 博里粮管所2016年度白纸据报损5号、6号两仓小麦,损耗率达5%”问题清单,召开了专题会议,责成两个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自查。截止七月底两个单位已经完成了自查工作,书面说明粮食损耗的原由及形成的原因。二是认真调查核实,厘清责任。组织精干力量,分别对朱桥、博里等单位粮食损耗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区分每个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粮食收储、保管、销售等不同环节出现的问题,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和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进行重新定位,剔除地脚粮、水份、杂质等正常损耗,确定实际损耗率。使合理的损耗不遗漏,不合理的损耗不确认。进一步理清损耗原由、厘清各自责任。三是开展专题教育,提高认识。按照区委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切实规范粮食安全储存,7月底前,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贯彻落实《粮油仓储管理办法》专题活动,举一反三,要求各单位组织全体人员加强对《办法》的学习、讨论和宣传,进一步提高认识,树立“依法管粮”“合规操作”理念,切实提升仓储管理业务水平。四是完善管理制度,查漏补缺。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对已建立的相关制度进行完善,对未能建立的相关制度查漏补缺,及时调整健全。对购销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进行了修定完善,对相关的制度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对仓储管理工作流程进行了进一步优化,特别是对区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中提到的粮食收储、保管、处置、报损等有关方面进一步改进和强化。五是抓好内部排查,积极整改。开展了一次对2016年以来粮食出入库管理、粮食库存管理以及粮食损耗处置等方面的情况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将问题逐一对应到具体责任人,狠抓整改落实,明确整改时间,限时整改到位。六是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监管。下一步将加强对各单位仓储管理工作的长效监管,强化粮食安全储存和损耗的管理,定期组织开展仓储管理专项检查,发现有违反《办法》规定的相关行为,坚决依法依规查处。

5.关于对下属企业领导和监管作用发挥不够:“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有的仓库、房屋和大型设备未入资产账,有的资产出租程序和合同订立不规范,有的租金收缴不到位,有的承租人私搭乱建” 问题的整改。

一是723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在7月底前对现有国有资产进行核实,按新老账分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分别进行账务处理(老账资产暂缓账务处理),错登误登的立即予以更正,确保国有资产应登尽登全部登记入账,将盘查结果及时上报和统计汇总。经过本次固定资产清查核实,共实际盘查调整入账各粮食基层所、库过去进入费用的固定资产863.69万元,粮食购销公司调整危仓老库改造2014年-2017年所列其他应收款入账的固定资产480.25万元,流均粮管所和南闸粮管所抵欠租金的固定资产经评估价值为24.76万元、无形资产经评估价值为0.5万元(聘请专业评估公司对流均粮管所、南闸粮管所抵账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合计调增固定资产1368.7万元、无形资产0.5万元。二是针对施河粮管所和朱桥粮管所原职工占用集体宿舍和门面的现象,专门开会进行研究如何解决这种历史遗留的共性问题,并尝试以施河粮管所门面占用为突破口,选择其中一户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目前已启动实施,待法院有明确判决后推广执行以便有的放矢解决此类问题;针对钦工粮管所东货场20年出租期限和违规建筑的实际问题,因当时钦工镇人民政府出于招商引资需要,对此事进行了会办,并形成镇人民政府会议纪要,在协调处理的同时请购销公司法律顾问以钦工粮管所名义送达承租人拆除违建通知。林集粮管所出租东北侧2153.5平方米的沟塘49年,严重违反资产出租年限的相关规定,目前已请购销公司法律顾问对租赁人送达变更租赁期限为20年的通知,要求进行变更否则将诉请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变更或解除;对个别单位租金收缴不到位的,责令承租人在规定时间内缴齐租金,还不能如期交付的,先送达法律顾问的律师函,再不予上缴的,启动法律程序追讨;对已发生的承租人对租赁资产私搭乱建现象均分别派专人上门实地查看,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劝导承租人尽快自行拆除违章建设,目前已对溪河粮管所院内出租场地的浴室经营人刘仕洋送达了律师函,责令其限期拆除。三堡粮管所圣庄粮站因将于11月份租赁到期,已通知承租人郭玉桐到期不再对其出租,私搭乱建的待租期结束后由该单位自行拆除。三是要求在8月底前,梳理出国有资产清单,对已出租的资产完善出租手续;将出租的国有资产纳入区政府公有房屋平台管理,对再出租的资产在允许范围内进行公开招租,并明确各企业负责人为国有资产监管第一责任人,定期检查已出租资产是否安全使用,坚决杜绝新发生私搭乱建问题。

6.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区发改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没有完全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少数班子成员抓意识形态工作意识不强,部分工作台账资料缺失” 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思想认识。617日、730日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按时上报上半年意识形态开展情况。二是明确工作任务,加强检查考核。细化分解考核细则,制定《区发改委2019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清单》(淮发委〔201935号),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严格追责问责。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 “硬约束”。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实行“一岗双责”,进行责任倒查,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加强档案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明确专人负责意识形态管理,保存意识形态文字、图像不缺失、不遗漏。

7.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不深不透,访谈中一些党员干部对“三大攻坚战”“四个意识”等基本概念不了解” 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了理论知识学习。730日,全体党委委员集中学习了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82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二是加强考核督查,组织全体人员参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考试、“学习强国”和党建知识应知应会考试,并将考核成绩登记留存,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党员评先评优的依据。  

8.关于党组织建设工作薄弱:“基础工作不规范,区发改委淮发改〔201723号《关于印发<区发改委工作制度>的通知》中,将民主生活会定为‘三会一课’的内容之一。党员入党志愿书出现明显错误,1988年出生的党员王艳在2016年入党志愿书中写道,‘自1921年中国共产党创建至今,已经走过了近80年的光荣的斗争’” 问题的整改。

一是把党建工作列入党委会重要议事内容,党委每季度研究一次党组织建设工作。结合区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研究指导党委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的制定,年终召开党建工作述职汇报会,对党建工作进行考核总结。617日、730日党委会研究部署了党建工作。二是主要领导强化了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每季度参加一个支部召开的支部会议,听取支部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委机关党建工作实际,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突出党建活动载体的创新。结合主题教育,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等制度。三是要求各班子成员加强党建指导和参与,完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对分管科室党建工作的研究,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四是认真落实支部书记抓党建职责。建立健全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建列入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年底前听取一次各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提出指导意见。明确各支部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任务,通过网络、书籍、报刊等途径,支部委员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加强党建业务和理论学习,提升业务素质的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按要求召开党支部会议、组织生活会等党支部活动,指导支部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任务,形成全体党员参与支部党建工作的氛围。五是强化责任意识。明确了办公室主任和各支部书记为文字核稿责任人,把好发文关和各种会议记录关口,对文件的内容、层次、文字进行审核,做到认真细致、不出差错,修改完善并重新印发《区发改委工作规则》等制度(淮发改〔2019150号)。 六是王艳所在支部书记与王艳本人及其入党介绍人进行谈话,讲解中国共产党相关知识,并对其错误进行批评教育。

9.关于党组织建设工作薄弱:“组织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质量还不高,相互批评有的‘蜻蜓点水’,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淮安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十项制度》,规范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制度,严格落实相关文件。党委在710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做好全过程记录。同时对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改见实效。二是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对以后开展的民主生活会,要求班子成员加大自我问题的剖析力度,批评和自我批评要 “切中要害”确实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党委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三是加强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之间沟通交流,层层压实责任,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杜绝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切实把握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的实践要求。四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做好党委会会议方案,并出台了《区发改委工作规则》等制度(淮发改〔2019150号)。 

10.关于下属企业招人用人不规范:“2018年,全区各粮食库所招聘28人,既未公开招聘,又无完整资料。2016年,区粮食购销公司会计核算中心在系统内选调4名工作人员,其中选调1名女性工作人员报名的条件设置严格,最终仅粮油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李春邦的儿媳一人报名并被选用,此事被两次匿名举报” 问题的整改。

一是2018年下属单位粮管所自主招人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回头看,原报名参聘30人,参加购销公司统一组织的培训29人。在试用期间有3人自动放弃,1人因考核、测评不合格,已予以辞退,目前26人均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二是有关2016年区粮食购销公司会计核算中心,在系统内选调4名工作人员,其中1名女性工作人员报名条件设置严格的问题,此事当年被匿名举报,区发改委纪委派人员进行专项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三是选进会计核算中心女性工作人员,工作一个多月后到其他工作岗位。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巡察反馈意见的要求,如需要新招职工的,将全部在区级劳务市场平台上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11.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区发改委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够科学充分,有的谈话提醒针对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委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委议事内容,每年定期研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承担起党委的主体责任职责,明确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责任。党委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党委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落实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党委书记当好廉洁从政表率。617日党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抓好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提高震慑力。今年,组织开展廉政教育主题活动2次,集中观看廉政专题片2次。628日,组织全体人员赴德园开展党风廉政专题教育。委主要领导作《提升政治站位 扛起抓实责任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专题党课。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所属企业监督管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了粮食专项督查检查2次。四是加强对下属企业财务指导和监督,出台了《区发改委关于建立财务内审制度的通知》(淮发改〔2019154号),每月抽查不少于2个企业单位进行检查,规范和督查企业财务。

12.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力,近三年共有5名党员被处分,其中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问题的整改。

一是梳理完善《区发改委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责任,年底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会,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对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测评考核。明确党委书记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是分管责任人,年度内至少听取2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分析情况,解决问题。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各自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的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厘清责任边界,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担当。87日已完成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工作。三是将党风廉政建设摆上党委会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总体布局。四是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7月份已对班子成员的履责纪实手册进行检查,所有成员均与科室人员交流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加强党员干部、管理监督过程中的警示教育。

13.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纪律教育重视不足,没有结合本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正面教育引导。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党纪党规、政策法规,进一步提升理论素养和法纪意识。二是强化警示教育震慑。628日已组织党员干部赴“德园”开展警示教育,召开党风廉政大会,委主要领导给全体人员上了一堂生动全面的廉政党课。同时整理了近3年本委受处分人员相关资料,做成案例汇编,在全体人员大会上进行学习。

14.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四风’问题顽固存在,201812月,区发改委未经组织部批复同意,组织37名党员前往西柏坡开展教育活动” 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纪律规矩教育。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围绕纪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分管副主任时彦军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剖析问题的原因,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教育党委委员和党员干部依据党规办事。二是加强廉政谈话。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每月与分管科室谈心提醒,发现存在“四风”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坚决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15.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城南粮库近三年以‘报账补助’、‘电脑补助’等名义发放补助4.64万元。原粮食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宋玉群报销成人教育培训期间差旅费1.5万元” 问题的整改。

针对区委巡察组巡察发现的乱发补助问题,专门对城南粮库及原区粮食局账务重新进行了核实,自2016年-2019年城南粮库共违规发放“报账补助”、“电脑补助”、“交通补助”合计5.36万元,在巡察期间相关人员分别于56日、725日将违规补助5.36万元全部清退到账;原粮食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宋玉群20169月-20183月报销的成人教育培训期间差旅费14794元,也已于731日全额退款解缴至区发改委财政账户。

16.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懒散问题禁而不绝,2018年,价格认证中心工作人员牛敬君工作时间用办公电脑玩麻将游戏、吃零食被原市软建办督查发现。巡察期间,信息中心工作人员高春茂工作时间用手机微信聊天又被市营商办督查发现” 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制度管理。8月份,制定印发了《淮安区发改委2019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办法》(淮发改〔2019145号)和《淮安区发改委评估督查方案》(淮发改〔2019143号),并严格执行,用制度管人管事。二是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和规章制度,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纠正,督促班子成员开展值月检查,按月进行通报,6-8月份印发各类督查通报9份。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以上问题责任人已经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了问责处理。

17.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不敢担当不善作为问题仍然存在,向上争取资金工作思路不宽、措施不多,局限于上传下达、收集汇总,很少深入一线调研指导” 问题的整改。

向上争取工作是全面对接国家、省市工作的内在要求,也是借势借力发展地方经济的有效途径。一是做好向上争取资金牵头工作,按季度汇总全区向上争取工作,做好政策解读,做到各部门应报尽报。二是编制《区发改委向上争取政策汇编》,梳理相关政策,加强对上沟通与衔接。三是建立向上争取资金项目储备库,督促向上争取科室及时对接,确保争取成效。      

18.关于史重林挂靠范集粮管所收储托市粮:“淮安市瑞鹏粮油有限公司股东史重林(原粮食局改制人员,与公司法人闵赛琴系夫妻)于20094月在其任范集粮管所负责人期间,与区粮食购销公司签订租赁范集粮管所永济洞站合同,约定史重林在站内建仓并挂靠范集粮管所开展经营。目前,史重林个人在永济洞站内收储托市粮7600吨,不符合中储粮有关托市粮收储的规定” 问题的整改。

一是瑞鹏粮油有限公司经营权于20251231日到期后,立即收回其固定资产,不再对外租赁。二是2019729日,淮安市粮食购销公司与史重林签定《关于解除永济洞粮站与淮安区范集粮油管理所之间挂靠关系的协议》。三是明确由淮安区白马湖粮油管理所对瑞鹏粮油公司在库政策性粮食实施监管,确保收储及处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5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贯彻中央和省委精神不够及时到位:“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9月,省委、省政府印发《江苏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区发改委牵头编制我区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至巡察结束还未完成”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明确分管领导作为编制工作的总牵头人,科室负责人对规划编制全过程进行跟踪。与编制机构定期沟通,协调解决规划编制中存在的问题。2019720日召开乡村振兴规划征求意见暨项目编排培训会,会同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研究讨论规划内容。定期向区领导汇报规划编制情况,形成合力推进规划编制。二是明确时间节点。在完成初稿后,于719日、81日、87日三次向镇街和相关部门征求意见,812日邀请5名人大代表和5名政协委员提出修改意见,根据反馈意见,深化调整规划内容,合理设置指标体系和编排重点项目,目前已形成专家评审稿。820日,组织召开了由省市专家和区相关部门参加的评审会,并通过了专家评审。目前,编制单位正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计划9月底前完成规划审议、提报及印发工作。

2.关于贯彻中央和省委精神不够及时到位:“区发改委牵头编制《淮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其中部分指标制定的科学性不够强。在201812月《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中,建议下调地区生产总值等5项重要指标,其中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由18.5%调整至10%” 问题的整改。

一是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2019710日,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淮发改〔2019116号),明确了规划编制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二是开展“十四五”规划前期课题研究。2019617日向全区各单位发送《关于报送“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的通知》,根据各部门报送的研究课题,结合省、市确定的课题,形成了《淮安区“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备选方案》,并向区四套班子进行意见征集,共汇总收集重大课题52个。目前已对课题方案进行优化调整,供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参考。三是积极向上争取。2019628日向全区各单位发送《关于报送需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重点内容相关材料的通知》,并形成《淮安区需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重点内容》。75日,我委根据徐书记批示要求,第二次向区重点部门进行《基本思路》重点内容征集,目前已报送上级部门。

3.关于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信用体系建设成效不理想,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数据录入少,对“放管服”工作的支撑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多重并举,推动信息录入。制定下发了考核办法,推动信息录入和各项工作的开展;运用工作平台对各家信息录入情况实行日审查、周提醒、月通报工作制度;配合政务办、营商办对各职能部门信息录入情况进行月度打分、季度考核;联合区营商办制定各职能部门“双公示”信息录入情况的通报并将下发。通过上述方式,目前信息录入数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已有明显的提升。由于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于7月初开始一直处于系统维护和升级状态,数据暂无法显示。二是服务至上,推动信息共享。为更便捷服务于企业、群众和各部门(单位)信用查询,在行政审批局增设一个信用便民服务查询网点,为法人查询和部门共享提供了方便。三是多渠道宣传,弘扬诚信文化。通过市、区两级报刊以及单位的公众号向社会披露了两期“红黑榜”;四是专项整治,维护政府形象。对原城东中心小学和流均二桥村两起政府失信行为实行专项治理,通过下发交办单、提醒函和多方协调推动失信主体如期清零;五是维护公平,打击失信行为。对第三方服务机构出具的每一份信用报告严格把关,检查中对一家服务机构存在的失职问题,联合市信用办对其实行联合惩戒;六是推动贯标,优化企业信用管理。7月中旬我委组织20余家企业参与信用管理贯标发动及培训会;七是强化修复,努力改善企业信用环境。7月底组织110余家失信企业集中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工作,运用对失信主体集中培训教育、签订承诺书等形式为企业提供信用修复渠道,为我区企业创造更好的投资营商环境;八是开拓视野,探索创新。收集各相关职能科室行政审批许可办事指南和流程,了解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为探索“信易批”审批模式打基础。        

4.关于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粮油企业改革滞后,对市、区有关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方案推进迟缓,至今未完全形成方案中提出的“1个总公司、1个直属库、3个中心库、6个分公司、44个收纳库点”的总体格局。基层企业管理经营理念陈旧僵化,大部分粮管所依靠托市粮收储费用维持运转”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了《淮安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整合实施方案》

国有粮食企业是国家掌握粮源、实施粮食购销调控、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载体。加快资产整合、兼并重组和经营方式转变,是做大做强地方国有粮食企业的必由之路,也是保障粮食安全、实现粮食流通现代化的重要手段。二是以整合重组为手段,逐年减少现有法人代表职数以做大做强、推进国有粮食企业加快兼并重组,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实现国有粮食企业要素集约化、管理规范化、运作集团化。通过深化改革,促进国有粮食企业转换机制,促进区粮食购销公司实力更加壮大、管理更加规范、模式更加多样、更好地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增强活力,推进全区粮食流通现代化建设。区粮食物资储备局于731日分别下发了《淮安区粮食购销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国有粮食企业资产管理办法》,要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执行国家政策的前提下,进行自主经营,按照“购得进、销得出、有效益”的原则,规避经营风险,增加自营性收入,增强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能力。三是明确目标和任务。目前,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法人由2014年的27个单位减少至22企业法人,兼并重组率达18%。对照《关于印发深化全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14109号)要求,具体整合兼并目标如下:2020年计划兼并3个单位分别是:淮安区宋集粮油管理所、淮安区茭陵粮油管理所、淮安区顺河粮油管理所;2021年计划兼并1个单位2个站点:淮安区车桥粮油管理所(含三河粮站);2022年计划兼并淮安区范集粮油管理所及仓容5000吨以下企业,初步形成 “1个总公司、1个直属库、3个中心库、6个分公司、44个收纳库点”的总体格局。

5.关于党组织建设工作薄弱:“部分支部空壳化,原粮食局党总支下属11个支部中有6个基本‘瘫痪’,近三年党员欠缴党费6.5万元” 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人员对6个“空壳”支部党员情况进行核查,排出拟转出党员名单共172名。拟转入单位涉及到淮城125名、河下35名、山阳5名、博里1名、钦工2名及市区4名。现已将报告和172名拟转出党员花名册报组织部,提请组织部门协调。二是关于党费欠缴问题,经核查,欠缴人员全部是退休党员和6个“空壳”支部党员。现已对欠缴情况进行逐一清理、核对,将制定收缴方案,发放缴费通知单41份。

(三)巡察期间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巡察期间,共收到区纪委转来巡察组移交信访件3件,目前:针对3个信访件反映的问题,我委认真调查取证,整理相关资料,于810日分别出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淮发改信复字2019456号),于820日与3位信访人见面,当面送达答复意见书。

3名信访人对答复意见书的意见如下:张钰柱对答复意见表示,要求维修宿舍,其余无意见;邵伏滇、黄建云对答复意见不满意。他们可以收到答复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查。逾期不申请复查,本委答复意见即为信访事项的终结性意见。我委将持续跟踪3名信访人的上访诉求,并依规办理。

下一步,将进一步做好跟踪工作,防止发生重复信访现象发生。

三、下步工作打算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目前区委巡察发改委党委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但仍有部分事项尚需继续整改,有个别事项的整改成效,离区委的要求、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下一步,发改委党委将一如既往的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党委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推动持续整改,立足长效机制,确保将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发展改革各项具体工作中。

(一)坚持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查漏洞、抓反弹、补短板”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不松劲、不减压,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直至整改完毕。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制度机制,推进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到位;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对尚不完善的制度,深入研讨,把握关键, 抓好制度建设,消除制度盲点。

(二)强化执纪问责,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党委始终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和惩戒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抓早抓小落到实处,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让严管严查成为习惯。委党委、班子成员和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不断完善腐败风险防控机制,切实扎紧制度笼子。加强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积极接受监督。完善责任清单,规范履职行为,强化执纪问责,对发现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抓好问题整改,深入分析我委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企业管理、财务管理、选人用人、整治“四风”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以制度化确保作风的好转,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既打好“攻坚战”,又要打好“持久战”,确保问题不回流、不反弹、不走过场。健全完善管全局、管长远、管根本的制度,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约束力、震慑力,用制度建设固化巡察整改成果,建立整改长效机制,确保巡察整改抓常抓长,抓到实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5917128;邮政信箱:淮安区翔宇南道1099号,新城商务中心1428室,淮安区发改委评估督查科;邮编:223200;电子邮箱:fgw85917128@163.com


 淮安纪委网上监察

敬请关注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