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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区残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9-04-15 15:45 信息来源: 廉仆网 分享: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1126日至2019111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区残联党组进行了巡察。130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向区残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指出632个问题,区残联党组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反馈意见,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严格按照区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积极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面开展整改工作等情况。目前,已整改完成28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4个问题。新制定和修改完善相关制度12项,挽回损失4.34万元(其中:托养经费38003.7元、重复税率2854.08、残疾人教育补贴2500元),运用四种形态7名残联职工进行了处理。其中,提醒谈话5人,诫勉谈话2人,并辞退临时人员1人。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聚焦中心工作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201858日出台了《关于印发2018年淮安区乡镇(街道)残联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的通知》(淮残工委〔20183号)文件。二是因我区乡镇布局优化调整,在2018820日重新下发了《淮安区各镇(街道)残联2018年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淮残工委〔20186号)文件,制定了考核细则,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目标。三是严格贯彻《淮安区各镇(街道)残联2018年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淮残工委〔20186号)文件,对优化后的各镇(街道)涉及到的残疾人小康建设考核进行了排名;四是从2019年开始,我们每月召开一次专(兼)职委员会议,每季度检查一次所有镇(街道)残联的工作完成情况,对没有完成和排名靠后的镇(街道)残疾人专(兼)职委员扣除奖金200/月(327日已经召开全区专职委员会议,并将一季度排名情况告知各专职委员,扣除奖金部分在年底实施);有效杜绝了老好人思想和打和牌现象。

2.关于“‘三重一大研究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党组班子建设,提升班子成员担当意识和履职能力,积极向组织部门汇报,争取组织部门对配备残疾人专职副理事长的支持。二是制定印发《淮安区残联工作会议制度》(淮残发〔201920号),明确党组会、理事会区分召开。三是制定《淮安区残联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淮残发〔201921号),明确研究事项内容和参会人员范围,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均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规范操作;四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党组会议研究具体事项时,一把手坚持末位表态,并全程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五是明确党组、理事等会议记录由办公室专人负责。

3.关于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组织维权系统业务培训。二是制定了《淮安区残联信访工作制度》(淮残发〔201923号),及时受理、办理、反馈残疾人信访诉求。三是严格落实〈关于转发《江苏省残疾人证管理实施办法》《江苏省残疾人残疾类别等级评定工作规程》的通知〉(淮残发〔201728号)。

4.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党纪党规知识教育,开展警示教育,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科学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二是与相关人员约谈,加大问责力度,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5.关于部门科室协作意识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了《淮安区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淮残发〔201927号),不断抓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二是抓学习教育,增强党性意识。三是抓监督,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增强科室协作意识。四是抓常态,利用钉钉网履行请销假和外勤等制度,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6.关于干部职工担当尽责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党员的政治学习。要以党支部为单位,每月组织一次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员的党性观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二是引导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要强化干部的日常监管和教育,提振干部职工的精气神;要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坚持党纪严于国法,通过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提高执行力,增强责任心。

7.关于托养补助使用效益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了4个民办托养机构负责人会议,要求各托养机构对巡察出现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二是加强对托养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尽快使用钉钉考勤进行实时考勤管理,避免虚报和冒领情况的发生;三是加强科室人员业务学习,认真按照省市文件精神进行审批;四是加强对托养机构的档案进行管理,重新起草委托托养协议书,明确托养机构的义务和区残联承担的基本托养费用。

8.关于惠残保险办而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惠残政策汇编成册,组织相关人员在显眼的公共场所发放宣传;二是加大电视台、报社、区残联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的惠残政策方面的宣传力度;三是在镇(街道)以及村社区等公示栏张贴宣传惠残政策,并要求专职委员尽可能将保单送到参保的残疾人手中,真正把好事做好。

9.关于党组对思想政治建设重视不够,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不多,学习的频次和深度广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区残联党建工作的责任制,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党内法规学习,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对基层党组织工作开展不力查找原因,吸取教训,并认真反思。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进行三会一课制度督促检查,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力,工作不到位的,一经发现将对党组织书记进行追责问责。

10.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走过场,解放思想大讨论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了《淮安区残联两学一做实施方案》(淮残发〔201922号),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带头做。二是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把两学一做纳入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三是定期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11.关于惠残政策宣传渗透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电视台、报社、网站等宣传媒体对教育补贴、残疾人康复、托养补助等惠残政策长期宣传;二是在助残日等残疾人重大节日期间组织业务科室相关人员到城区人口密集地进行政策宣传;三是号召镇(街道)以及村级专职委员多到残疾人家进行政策解读,并在村公示栏张贴政策宣传册,努力将政策宣传到位。

12.关于宣传阵地作用发挥不佳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电视台、报社、网站等宣传媒体对教育补贴、残疾人康复、托养补助等惠残政策多宣传,少显绩;二是责成组联维权科明确专人负责网站的维护以及更新;三是在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大厅排放微信公众号二维码,便于工作人员和残疾人更好地关注;四是召开镇(街道)专职委员会议,要求各镇(街道)以及村级残疾人专职委员在村级公示栏张贴微信公众号,提高关注度。

13.关于“‘三会一课开展不正常,党支部书记职责空心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半年要给党员上一次党课。二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日常管理,落实党建工作阶段性考核和党员民主评议,进一步提高党员组织生活参与率。三是明确支部书记,每半年对各支部三会一课等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

14.关于组织生活会走过场,组织生活会制度形同虚设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日常管理,落实党建工作阶段性考核和党员民主评议,注重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进一步提高党员组织生活参与率。二是深化对民主生活会重要性的认识,明确要求自我批评要直指问题,深挖根源,触及灵魂,把问题讲清楚、讲透彻;相互批评要开诚布公、较真碰硬。三是重视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认真开展征求意见和谈心谈话工作,提升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15.关于人事选拔任用不严肃,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组织人事制度,加强干部任用有关规定的学习,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作为组织人事工作的学习重点;二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要求,确保干部选拔任用规范开展,坚决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16.关于党费缴纳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出台《淮安区残联党建考核细则》(淮残党组〔20197号),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二是明确各党小组长收缴党费,汇总到办公室,统一上缴的区机关工委。

17.关于党费收缴监管缺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依据党建工作考核细则,突出党支部痕迹化资料台账管理工作。二是明确专人,加强党建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以及党费的收缴。并组织定期核查,每年年底组织各支部开展党建台账互查,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18.关于业务部门科室仅专注于自己一亩三分地,对其他部门的工作置之不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科室与科室之间的协调力度和加强大厅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真正达到一个人可以解决多项工作,切实当好残疾人的娘家人;二是加大与教育部门对接,了解残疾学生在校学习情况;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每个高中以上的残疾学生家庭了解教育补贴政策,能够及时上报、及时享受教育补贴政策。

19.关于科室负责人审查把关职责缺位,聘用人员临时观念较浓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具体业务工作风险源点及对策建议,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改变工作作风,完善审批手续;二是加强科室的业务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明确经办人具体职责,对出现明显错误的审批资料一律追究经办人责任,并对科室负责人予以约谈。

20.关于撰写工作总结照搬照抄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成员政治理论学习,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制定了《区残联落实觉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周学、月谈、季督查工作方案》(淮残党组〔20196号);二是明确班子成员及下属党小组积极履行第一种形态责任清单,立足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置。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把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列入主体责任清单,作为追责问责的重要依据。

21.关于业务科室台账重形式、轻质量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材料进行回头看,并责成专职委员对机动车燃油补贴申请是必须见人见车,对资料不齐全上报的专职委员一律追究其相关责任。二是明确专人专门负责上报信息的审核,将组联、维权、办证、信访工作条线分清、职责分明,确保工作做实、做细。

22.关于主体责任没有扛稳抓牢问题的整改。

一是每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会议,制定下发考核文件和工作方案,党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落实好一岗双职要求,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下发季度工单,层层明确任务,传递压力。坚持抓早抓小、挺纪在前,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三是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违纪违规的人和事严肃处理,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23.关于“‘一岗双责空转,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科室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根据区委和区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制定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程,做到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二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监督检查,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三是区残联党组对服务所工作人员进行约谈,要求本人于2月底前妥善处理好相关事宜,如果在2月底仍没有处理好相关事宜将予以开除。

24.关于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区残联招投标领导小组(淮残党组〔20195号),制定《区残联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淮残发〔201918号),加强残联系统采购廉政风险点排查,规范项目采购程序。二是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相关规定,将残疾人意外伤害险项目履行招标程序;三是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规定,对基建、物业项目招投标所列问题进行回头看,320日履行完善招投标手续,322日与物业公司重新拟定物业合同,确保依法、按程序办事。

25.关于大额资金核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二是安装钉钉考勤机,对所有民办机构进行刷脸考核,实行月督查,季抽查,半年考核机制。三是严格执行上级补助的相关文件精神,完善区残联专项资金补助办法;四是对时任劳动服务所负责人进行问责,并上报区派驻纪检组,目前已进入初步审核阶段。

26.关于对残疾儿童康复、托养残疾人等满意度调查工作,落实时打折扣’‘搞变通’”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淮安区残联电话回访制度》(淮残发〔201923号), 要求劳服所、康复科分别明确专人负责。二是按照要求每年不少于3次的电话回访,对康复训练和残疾人托养的效果分别对康复机构和托养机构的满意度进行回访,并对回访的情况要记录在案,不能回访的注明原因,遇到特殊情况要及时向科长汇报。三是建立了家长微信群,要求所有家长和机构负责人都要加入,方便检查和回访交流。

27.关于制定出台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形同虚设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完善区残联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支出;二是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强监管,规范使用审批流程;三是健全完善《淮安区残联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淮残发〔201919号),加强资产管理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单位资产配置和处置能力。

28.关于落实整改就事论事,整改工作不彻底不全面,未能做到举一反三’”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照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逐个过堂、逐个整改;二是严格按照《淮安区残疾人就业及教育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淮残发〔201749号)文件执行;三是根据省残联专项资金使用相关文件要求,加大对保障金使用的监管力度,突出公开透明,对整改不力情况回头看。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4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党小组设置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与组织部门和区级机关工委积极汇报,同意成立退休人员党小组,明确朱月鹏为退休党小组组长;二是科学设置党组织,举办一次全系统的基层党组织业务知识培训班,增强党务工作者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三是加强对党员权利业务规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修养、党纪观念的教育指导,加大对党员接转组织关系的教育力度,促进党员回归管理。

2.关于乡镇专兼职委员管理缺位,工作责任心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考核文件,将乡镇专职委员往年考核的400/月调整为200/月,作为专职委员年终考核优秀的奖励。(称职的专职委员不扣,对不称职的专职委员扣除的200元奖励给优秀的专职委员,如果连续三年考核不称职的予以开除);二是按照考核文件细化任务、明确职责,并结合每个科室对专职委员进行每个季度考核,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3.关于辅助器具管理混乱问题涛声依旧’”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辅具中心2015年以来采购物品招标情况进行梳理排查,针对性地处理问题。二是责成康复科将所有库房钥匙交于后勤科,完善所有物资进、销、存相关手续,规范物资管理。三是及时整理仓库辅具,按辅具类型,依次归类,做到库房整洁干净,分类明确;四是每个月康复科和后勤科联合核对辅具数量,严禁型号不对等问题发生。

4.关于教育补贴发放错漏重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淮安区残疾人就业及教育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按照省补贴标准区财政配套补贴高中为1000/年、高等教育阶段为1500/年;二是在2019131日将此细则上报区委办,待区委区政府批准同意后我们将按照新的补贴标准统一实施,杜绝补贴标准不统一的现象发生;三是明确专人负责资料审核,加强服务所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0827196;邮政信箱:淮安区广州路155号;电子邮箱:haqcjrlhh@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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