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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区城管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9-04-15 15:24 信息来源: 廉仆网 分享: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1126日至2019111日,第一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128日,巡察组向区城管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这次巡察反馈意见中,巡察组指出617个问题,我局又进一步分解成44个具体问题。对于巡察交办问题,局党委高度重视,坚决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全面开展整改工作。目前已整改完成30个具体问题,正在推进整改14个具体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526万元。对环卫处5名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31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

1. 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20181-11月,区城管局承担的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之一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全市排名倒数第一。

整改完成情况:去年12月份经过努力,20181-12月份我局承担的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之一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全市排名第七。我们将继续努力,力争全市排名靠前。

2. 关于“党委全面领导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2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对重大事项研究不多、不充分,甚至有违规决策情况。2015年以来,局党委会议研究工程项目仅有7次。201511月,局党委研究决定将北门大街、国际商城立面广告清理工程直接给无资质的两个公司实施。

整改完成情况:以上两个工程项目目前已全部决算评审完毕,我局对以上问题进行了一次“回头看”。 今年以来,涉及到公益广告设置等工程,我们一律按照区招投标办法相关规定,做到工程建设应招则招,公开、公平、公正,杜绝违规现象发生。

3)对下属单位疏于监管,下属单位环卫处财务任由处主任一支笔,环卫处原主任李明成、原会计金育明因职务犯罪被判刑。

整改完成情况:按照整改方案中的措施,加强环卫处支出管理。正常外的重大支出,金额1万元以上,由环卫处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每季度集中向局党委会进行书面报告,接受局党委班子集体监督。

4)动员干群能力不足,三年来,区年度慈善捐款除个别领导干部外无人捐款,环卫处在编在职人员交纳工会费金额与低薪环卫工人交纳金额(4-5/月)相当,而局机关人员更是分文未交。

整改完成情况:按照区总工会的要求,严格执行工会会员缴费制度,现已落实工会会员会费扣缴制度。

3. 关于“对区委区政府负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520181月,经请示并由区领导同意,明确给城管一线工作人员配发移动考勤手机,而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少数机关工作人员也领用。

整改完成情况:已按照整改措施整改到位。班子成员话费充值标准和一线人员一样,没有特殊化。将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对移动考勤手机加强运用,确保效果。如果对手机督查考核不能正确运用的,取消手机。

4.关于“理论联系实际和理论指导实践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6)局党委没有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存在学用两张皮的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现已加强学以致用,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城市管理职能性工作相结合,增强学习效果。已完成整改。

7)城管执法水平不高,扣押物品登记、保管、处置不规范,部分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填写不严谨。20187月,市城管局开展一般程序执法案件评查,通报指出:上半年办案数量淮安区局全市最少,约为多数县区局的1/4,与其他单位差距较大。从市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考核情况看,淮安区的问题在几个区中比较多,这说明并非无案可办

整改完成情况:对照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5.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8)学习教育没有入脑入心,学习教育效果不如人意。有党员领导干部对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含义不清楚。

整改完成情况: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9)部分党员缴纳党费意识差,有代扣和不足额的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0)有的党员信念不坚定,环卫处颜廷宏曾主动要求退党。

整改完成情况: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1)少数党员将自己视同普通群众,党员徐学义、杨平与3名同事共同购买车辆租给所在单位防违办。

整改完成情况:徐学义、杨平与3名同事共同购买车辆已于20171月停止租用。今后将继续按照整改措施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2)局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对下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检查督促不够。

整改完成情况: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3)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严,中心组学习次数偏少,学习内容未与时俱进,学习资料不完整,2018年度局领导班子个人中心组学习笔记与各人工作笔记字迹明显不一致。

整改完成情况: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7.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虚化”问题的整改。

14)基层党组织机构不健全,执法大队党总支选举工作应于2016年底完成,但至巡察进驻时仍未选举成立。

整改完成情况:目前已完成执法大队党总支的选举工作。此后将继续履行一岗双责的工作责任及时做好党的建设工作。

15三会一课制度未落实,部分党支部会议记录有造假现象,巡察组20181126日进驻,而执法大队党课记录已记到20181220日。

整改完成情况: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6)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次数少,有的班子成员编入基层党支部却长期缺席支部活动。

整改完成情况: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8.关于“干部队伍建设薄弱”问题的整改。

17)选人用人导向有偏差,2012年以来,执法大队三中队现任负责人朱峰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先后处罚3次,局党委依然在201710月研究将其列为副中队长考察人选,并让其负责三中队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目前朱峰同志已调离原岗位,不再担任中队负责人职务。此后在选人用人方面将严格坚持全面考察,综合评估的要求导向。

18)人员借用随意,有的借用到局机关,有的借用到系统外单位,局下属单位环卫处有54人被外借,执法大队有83人被外借。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执法大队和环卫处分别完善了各自的临用人员管理办法,对外借人员进行排查,并报局局党委备案。对于外借人员,由借用单位对外借人员进行考勤、考绩,凭加盖借用单位公章的出勤证明发放外借人员工资。

9.关于“临用人员招录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19)城管系统一线临用人员招聘难与非一线科室临用人员庞杂存在矛盾,如局下属单位环卫处的收费所共有27人,其中临用人员就有17人。城管系统人员沾亲带故情况较多,环卫处中层以上干部超过一半有直系亲属在环卫处工作,且大部分不是清扫道路岗位的环卫工人。环卫处副主任李洪生及其儿子、儿媳一家三口在环卫处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根据整改方案,执法大队和环卫处分别完善了人员录用和管理制度,明确了人员的录用条件和程序。对于招聘公告和人员变动情况,均报局党委进行备案。

20)临用人员教育管理不严,有的上班无视工作纪律,打牌,看电视剧,甚至饮酒驾车。有的不讲规矩,与同事吵架,顶撞上级,甚至与兄弟县区环卫驾驶员打架斗殴。有的为文明城市创建帮倒忙,骑车逆行被市电视台曝光。

整改完成情况:已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了处理。今后将加强临时人员的教育管理,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该辞退的予以辞退。

10.关于“‘四风’问题禁而不绝”问题的整改。

21)公务用餐手续不齐,接待外地同行大多无函件,工作餐申报不及时,有工作餐发票竟来自刘一手火锅店。

整改完成情况:目前执法大队已完善了相关审批手续,以后将严格执行公务用餐申报制度,提前报备,规范审批。

22)外出考察绕道,201710月,环卫处去河南洛阳考察环卫作业车辆,绕道百余公里去了白云山。

整改完成情况:5名当事人已经交纳因绕路的产生通行费、油费。局党委已对上述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以后将长期坚持相关制度。

11.关于“‘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232016年区政府要求新建300个公共停车位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任务,城管局将其他单位及企业新建停车场车位一并上报来充数。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今后将端正思想,尽责履职,主动作为。建立工作跟踪督导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及时高效地落到实处。

24)城管执法大队部分中队为完成每月处罚任务,重复填写上报行政处罚资料。

整改完成情况:执法大队合理分配查处任务,要求各执法中队建立健全查处台账备查,并将不定期对处罚台账开展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纳入长效管理考核。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52016年,因魅力花都违建问题8名工作人员被问责,而对20176月省委巡视组交办的宝驰捷汽修厂违建问题至巡察进驻时仍未彻底处理。

整改完成情况:上述违建已拆除,以后执法大队对领导和有关平台交办的违建问题逐案进行过堂,确保最短的时间内拆除到位。

12.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26)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工作一直低位徘徊,2016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排名落后,2016年度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低于80分,综合目标考核被一票否决

整改完成情况:根据2018年的反馈情况,我局在全区部委办局中名次靠前。以后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27一岗双责空转,班子成员对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过问少,对存在的廉政风险采取防范措施不多,有的领导干部存在好人思想,对一些诸如以招商为名长期不在岗的人员睁只眼闭只眼。

整改完成情况:对照巡察要求,结合《关于开展机关事业防治“吃空饷”问题自查核查的通知》(淮办电发〔201912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城管局在岗在位情况核查表》,要求各科室各单位认真填报;以后每月一旦出现无故缺岗情况,所在单位(科室)须及时报局办公室。对隐瞒不报、敷衍了事、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人员,要从严追究相应责任。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8)制度笼子未扎紧,局有关制度对违建拆除费用需局党委集体研究的金额数未明确,大额拆除费上不上会研究完全没有硬约束。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以后将按照“三重一大”相关制度严格执行。

13.关于“政商关系不清爽”问题的整改。

29)局违建拆除和广告等零星工程承接集中在少数人。2017年度局机关列支未经评审的零星工程支出共70134.96万元,其中高进龙63.82万元占比47.29%,原班子成员宋恒的儿子宋峰名43.62万元,占比32.32%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依据审计部门的要求,我们已将违建拆除和户外广告等零星工程送交评审中心进行评审,高进龙和宋峰名的已经评审完毕。其他零星工程也已送交评审中心评审。对于“三重一大”事项,我们都必须上党委会研究,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讨论、决定和执行,都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在财务手续上进行规范。

30)票据报销不规范,有的不开具正规发票,有的票据无事由无明细,有的审核手续不完备,有的未附相关合同协议。

整改完成情况:已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4.关于“渣土收费有差错”问题的整改。

31)抽查渣土办档案资料发现,新城市广场D区(万达广场)审批表中计算土方量的深度数据为3.6米,与新城市广场D区(万达广场)地下2层净高分别为3.85米和5.27米的实际不符,少计算土方约9.78万立方78.24万元(8/立方)。

整改完成情况:已按照整改措施整改到位,今后将严格执行渣土运输审批制度和规费收取制度,建立完善的台账资料体系。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13个具体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 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落实市天际线行动不彻底,位于翔宇大道和楚州大道沿线的仁济医院、民政局等楼顶广告至今没有拆除。

整改情况:针对落实市“天际线”行动不彻底的问题,执法大队已全面完成城区内“天际线”户外广告排查工作,对仁济医院和民政局楼顶广告逾期未自行拆除或补办手续的问题已告知其所有人,将按方案中的序时进度实施拆除,目前正制定拆除方案。

2)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成效不理想,2015年以来,在全区综合目标考评中一直处于中下游,2017年度倒数第三。

整改完成情况: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对于综合目标考评工作,3月下旬,我局专门召开了会议进行了部署,就切实加大工作的执行力,细化工作措施,做到每一项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特别是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在区里排名不落后,进位争先。目前任务已分解到各科室各单位,力争今年底在全区排名向前。

320185月,经请示并由区领导同意,在城区试点非机动车道广告遮阳棚建设,但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试点遮阳棚已建好而协议一直未签订。

整改完成情况:按照区政府会办纪要,我们已将所有户外广告资源及载体台账整理完毕,拟于4月中旬移交给宏信公司。目前承接便民遮阳棚设置工程的博翔市政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已签订了拆除保证书、安全责任书,我们初步拟定了协议框架。现已加大对便民遮阳棚广告内容的管理,目前一面是公益广告,一面是商业广告。

2. 关于“对区委区政府负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420166月,在《关于我局管辖的农贸市场租赁经营权的请示》中,向区政府报告耳洞河、南门、巽关、夹城4个市场已划归淮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实际上述市场的资产至今流失在外。

整改完成情况:资产登记,清产核资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预计4月底完成。

3. 关于“理论联系实际和理论指导实践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5)存在执法违法问题,局下属单位环卫处位于山阳街道境内垃圾填埋场的房屋和钢架厂房均无合法手续,且均被租给他人使用。

整改完成情况:承租户正清运建筑内物品,执法大队正在按序时进度向前推进。

4. 关于“干部队伍建设薄弱”问题的整改。

6)违规使用干部,环卫处主任助理沈维国、单花男一直被当作处班子成员使用。

整改完成情况:根据环卫处领导班子的年龄状况和工作状况,按照干部配备的原则和要求,通过岗位调整等办法,逐步解决超职数问题。

5. 关于“‘四风’问题禁而不绝”问题的整改。

7)公车和油卡管理标准不一,有的租用车辆和部分公车没有喷涂标识,环卫处部分公车没有与环卫作业车一样安装GPS定位系统,77张加油卡仅少部分常态使用。

整改完成情况:目前,局机关和执法大队未完成喷涂标识的车辆均已完成公务用车或执法用车标识喷涂。环卫处未安装GPS的车辆已完成安装。局机关、防违办、渣土办已落实到位,执法大队、环卫处正在推进中。

6. 关于“政商关系不清爽”问题的整改

8)招商企业博翔公司不仅为城管局完成一定数额的外资任务,同时还未经招投标以1.2/年的价格承租了投资91.35万元建成的望台停车场。

整改完成情况:按照整改措施进行整改,针对台停车场招投标不够规范问题,待到今年10月底合同到期终止合同,按照区里相关规定,移交宏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9)招商企业博翔公司不仅为城管局完成一定数额的外资任务,同时还未经招投标、未签订协议获得城区非机动车道广告遮阳棚的建设使用权。

整改完成情况:按照区政府会办纪要,我们已将所有户外广告资源及载体台账整理完毕,拟于4月中旬移交给宏信公司。目前承接便民遮阳棚设置工程的博翔市政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已签订了拆除保证书、安全责任书,我们初步拟定了协议框架。现已加大对便民遮阳棚广告内容的管理,目前一面是公益广告,一面是商业广告。

7. 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0)往来款清理不及时,截止20181月底,仍有11人欠款9.63万元未追回,且均超过2年以上。

整改完成情况:目前张锐20000元和杨平5200元已还到位。剩余部分正在加大对因私欠款人的追缴力度,确保取得明显效果。

11)资产登记不及时,20152017年,局机关列支建设垃圾中转站369.95万元、公厕307.69万元、停车场70.39万元,而固定资产账上均无记载。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按照整改方案中的措施抓紧推进,预计4月底完成。

8. 关于“户外广告监管有弹性”问题的整改。

12)户外广告行政许可执收管理资料缺失。对上级户外广告管理规定执行不到位,路名牌严禁设置广告,而城市之光广告公司以路名牌为载体发布商业广告。审批过期或未经审批的户外广告载体应予拆除,而城区范围内高炮、东岳庙电子大屏、漕运广场门前落地广告牌等至今被使用。户外广告位应严格招投标,而由城市之光广告公司建设的广告灯箱、博翔公司建设的非机动车道广告遮阳棚以及名人亭电子广告大屏全未经招投标,广告灯箱和广告遮阳棚大量实体已建,而协议还未签订。

整改完成情况:对于路名牌问题,326日,市容科科长马标先是约谈了城市之光广告公司法人侯建,就路名牌内容设置问题要求该公司清除广告内容,侯建表明同民政局沟通后给予答复,我们规定其10天期限,到期将按照法定程序对设置广告内容的路名牌予以拆除。

对于高炮、东岳庙电子大屏审批、漕运广场门前落地广告牌等广告设施,我们要求经营户提供城管部门相关手续。漕运广场落地灯箱牌经营户提供了落地灯箱的请示报告及区领导的批示,但全无区城管局审批手续。我局执法大队将进入法定程序,4月底前拆除到位。

对于遮阳棚、灯箱广告、名人亭电子广告大屏问题,按照区政府会办纪要,我局已将本局所有户外广告资源及载体台账整理完毕,拟于4月中旬交给宏信公司。目前承接便民遮阳棚设置工程的博翔市政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和灯箱广告设置工程的淮安市城市之光有限公司已签订了拆除保证书、安全责任书,初步拟定了协议框架。为加大对便民遮阳棚和灯箱广告内容的管理,目前便民遮阳棚一面是公益广告,一面是商业广告;灯箱广告公益广告和商业广告各占50%。对于名人亭电子广告大屏,该经营户提供了区城管委20144号会办纪要。同时我们告知对方待我局将该电子大屏移交给区宏信公司经营后,应迅速和区宏信公司签订协议,缴纳相应规费。

9. 关于“与惠民公司协议履行有盲点”问题的整改。

13)根据城管局与惠民公司的协议,共10个市场租给惠民公司经营,城管局对协议履行及国资监管不到位。市场确权不到位,国有资产南门、巽关和夹城等市场产权登记在已注销的为民公司名下。惠民公司申请市场提档升级补助金时,竟将国有资产耳洞河市场产权报在自己名下。另外,康马路市场建设既有政府投入也有惠民公司出资,市场提档升级补助金(500/平米)应纳入国有资产,但所涉市场产权未理清。梁红玉路市场至今没有按要求出具评审报告。对市场跟踪不到位,惠民公司法人姜正华夫妻两人成立淮品惠公司,并依托有关市场经营大型超市,而惠民公司并未依法征得城管局同意,导致区政府对惠民公司的扶持有被淮品惠公司分享的风险。

整改完成情况:

①根据楚政发﹝2007251号文件对原市场服务中心改制文件批复精神,原市场服务中心改制的由政府兜底,对人员进行改制,不涉及到资产处置,自改制完成后资产收归政府所有,由城管局代管。从200871日起,城管局代表国有资产管理方与改制后新成立的惠民市场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市场租赁协议。城管局与惠民市场服务有限公司之间并无市场租赁协议载明的租金给付义务之外的债权债务关系。

②康马路市场台账资料按实际投入情况正在整理中,将于一周内完成。其他市场我们也正在对照当时建设的台账逐一分清产权,按照序时进度有条不紊的推进。

③梁红玉路市场资料评审,我们已到区评审中心协调,区评审中心正在评审中。

④开办淮品惠公司时的惠民公司股东会决议已提交,这是企业内部经营方式转换,后期我局将加强监督,本月内局领导班子将开会研究。

⑤商务引导资金是商务局正常报批结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0528812;邮政信箱223200;电子邮箱haqcg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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