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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生活:投案自首 犹未晚矣
发布时间: 2019-02-11 10:14 信息来源: 廉仆网 分享:

艾文礼、王社群、魏超杰、刀勇,去年已经有多位厅局级以上涉嫌违纪违法领导干部主动投案自首。专家认为,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发展,未来投案自首者还会不断增多。古语有云:苦海无边,回头是岸。犯了错误的党员领导干部,只要真心悔改错误,相信组织、相信党纪国法,就会有自我挽救的机会,就能够走上回头之路、悔悟之路,所谓“投案自首,犹未晚矣”。

违纪违法领导干部不断投案自首、主动悔过认罪,既是“不敢腐”的有效延伸,也是“不想腐”的深度拓展,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取得反腐败斗争根本性胜利具有重要的象征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以排山倒海之势不断向纵深推进,“四种形态”综合运用,“老虎”“苍蝇”一起打,反腐败成果不断涌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让那些坐等观望、企图蒙混过关的人傻了眼,也让那些起初对反腐败存有疑虑和担心的干部群众吃下了“定心丸”。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从国家到省、市、县区四级监察委相继组建,谈话、扣押、留置等12种调查手段科学应用,派驻机构、监审分设、监察员办公室等各类改革试点不断深化,党和国家机构反腐败斗争的制度化、体系化、一体化作战能力得到极大提升。在强有力的反腐败震慑之下,除了主动投案自首、交代违纪违法事实,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已经没有其他选择,隐瞒问题错误甚至串谋对抗组织审查,只会愈陷愈深,走上不归之路。

全面从严治党一直在路上。加强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定向廉政教育和自首劝导等措施,为愿意知错悔错、回归组织的党员干部找到 “回家”之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九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将让更多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看到希望。犯了错误的党员干部,也应倍加珍惜组织给予的悔过机会,及早回头、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把自己交给组织去评判,交由党纪国法去处理,这样才能及早迷途知返,走上人生的光明大道。(庄 阳)

    本文刊登于党的生活(反腐倡廉版)20191期 观点评说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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