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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生活:严格程序规范 强化自我监督
发布时间: 2019-02-11 10:05 信息来源: 廉仆网 分享:

201811月,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简称《工作规则》),把原来中央纪委的《工作规则》上升为党中央制定的党内法规。这是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必将有力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扎紧制度笼子,强化自我约束,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纪检监察机关如何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推进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一体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本期邀请几位嘉宾发表见解。

主持人:《工作规则》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理论、实践、制度创新成果,既是工作要求,更是政治责任;既是程序规范,更是质量标准;既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纪检监察干部如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自身摆进去,把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宋建国:严格遵守各项审批程序、内控制度和工作细则,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用铁的纪律将《工作规则》落到实处。要正视自身存在问题,对照条文认真排查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强化自查自纠、立行立改,有效防范“灯下黑”。领导干部要主动扛起责任,带头践行、带头整改,对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与监督对象关系不清、勾肩搭背、打探消息等问题要敢于纠正,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问题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主持人: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新部署,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如何运用好《工作规则》,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一体推进,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如何坚持纪法协同,依法监督公职人员严守底线?

宋建国: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把握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的本质内涵、逻辑关系和区别联系。一方面,用好党章党规党纪“尺子”,用纪律管住党员干部;另一方面,要用好宪法法律法规“尺子”,对党内监督达不到的地方或者是不适用党纪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实现监督监察全覆盖。2018年,我们结合实际,全力推进监察员办公室等改革试点,推动监督职能向基层覆盖延伸,构建了“一体五化”监察员办公室工作机制,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主持人:纪检监察机关有了新的职责使命,自身建设也面临着新的更高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如何适应《工作规则》上升为中央党内法规的新要求,带头从严要求自己,建设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宋建国:我们进一步规范了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制度,把好选人用人的“政治安全关”;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纪检监察机关党支部工作规则、深化作风建设措施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深入推进打铁专项行动。下一步,我们将组织开展“媒体开放日”、基层干部群众评议等活动,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对干部队伍建设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部门力量,实施打铁专项行动“2.0升级版”,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本文刊登于党的生活(反腐倡廉版)2019第1期 焦点透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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