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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日记之八月
发布时间: 2017-09-04 09:49 信息来源: 廉仆网 分享:

【智思哲语 头脑驿站】

【阅读品味 光亮人生】

8月4日  星期五

言廉为虚,行廉为实,身廉为标,心廉为本。(财政局纪委推荐)

【落实规定 改进作风】

【以身作则 率先垂范】

8月7日  星期一

党员应当履行下列监督义务之二:(三)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领导干部活动,勇于触及矛盾问题、指出缺点错误,对错误言行敢于较真、敢于斗争;(四)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坚决反对一切派别活动和小集团活动,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8月11日  星期五

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应当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党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虚心接受群众批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智思哲语 头脑驿站】

【阅读品味 光亮人生】

8月14日  星期一

为政重在廉,做人重在诚;说话重在信,办事重在实。(泾口镇纪委推荐)

8月18日  星期五

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习近平讲话摘录)

【落实规定 改进作风】

【以身作则 率先垂范】

8月21日  星期一

党组织应当如实记录、集中管理党内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及时了解核实,作出相应处理;不属于本级办理范围的应当移送有权限的党组织处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8月25日  星期五

党组织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整改结果应当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必要时可以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并向社会公开。对于上级党组织交办以及巡视等移交的违纪问题线索,应当及时处理,并在3个月内反馈办理情况。(《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智思哲语 头脑驿站】

【阅读品味 光亮人生】

8月28日  星期一

政策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落实走样等问题,主要是“最后一公里”问题。我还是那句话,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习近平讲话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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