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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17-02-27 08:56 信息来源: 廉仆网 分享:

中共淮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中共淮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区纪委机关与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

一、主要职能

合署后的区纪委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区委全面负责。监察局仍属于区政府序列,接受区政府领导。

二、本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一狠抓干部作风。倡导“店小二”精神,扎实开展“服务中心工作、服务企业客商、服务民生实事”流动红旗竞赛活动。强化作风督查,严查“两为”及“四风”问题,严惩损害客商及群众利益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提升服务效能助推跨越发展。

(二)狠抓责任落实。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加大“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查处力度。加强对被问责区管干部教育管理,通过开展专题责任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谈话以及整改回访等工作,督促提升管党治党责任担当。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探索建立乡镇纪委对同级党委决策督查评估、决策干预纠错、违规决策责任追究等监督机制。

(三)狠抓巡察监督。根据省市委部署要求,开展全方位政治巡察“体检”,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构建巡察组织机构,建立专业人才库,紧扣“六项纪律”,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立足精准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开展“百村巡察审计”,联合专业力量,利用一年时间完成对全区334个村居的财务审计,严肃查处一批村干部作风不正、村务公开失灵、“三资”管理混乱及扶贫救助和工程项目资金被侵蚀等问题。

(四)狠抓纪律审查。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结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上作出实践探索,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开展“微腐败”专项整治,整合执纪审查资源,委机关职能室与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实行联动协作、捆绑考核,将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传导延伸至基层。完善并发挥反腐败协调机构作用,集中优势力量发现并查处一批有影响、有震慑的大要案件,为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三、单位构成情况

(一)预算单位构成

我部门2017年预算单位构成为纪委(本级)及软件办。

(二)人员构成

行政编制76人,实有在职人数51人,退休人数10人。(三)公务用车情况说明

目前,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区纪委2017年部门预算由区纪委及软件版 2工作机构预算组成。本预算,紧紧围绕区纪委工作,贯彻统筹兼顾、厉行节约原则,按统一规定的财政供给政策、资金来源渠道和开支标准编制,收支全部纳入预算,优先保障正常运转和各项法定职能的有效开展,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1、收入预算768.49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拨款资金。

2、支出预算768.4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8.49万元。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713.49万元,项目支出55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有所上升,主要是交通费增加3.2万元(执纪监督检查力度加大,费用也相应加大),会议费增加1.1万元(工作任务加大,相应费用也相应增加),培训费增加2.2万元(执纪监督检查力度加大,省市培训比较多以及新增人员业务培训增加,相应费用也增加)。

3、延续上年专项支出明细如下:办案经费15万元;党务公开经费2万元;非公有纪检组织建设2万元;干部廉政教育经费5万元;小型接待费5万元;纠风治乱办经费2万元;廉政文化活动经费5万元;整治工程经费6万元;政务公开经费2万元;;治贿办经费11万元。

第二部分 中共淮安区纪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2-1

附件2-1:2017年度区直区纪委部门预算公开表式.xls

第三部分 中共淮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区直部门预算的通知》(淮财预〔20172号)填列。

纪委 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536.98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 40.34万元,减少 7.84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调到机关保险处了。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768.49 万元。包括:

1.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768.49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768.49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40.34万元,减少 7.8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调减了。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 0 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计 768.49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768.49万元,主要用于纪委机关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机关行政运行以及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 40.34 万元,减少 7.84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调减了。

2. 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713.4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40.34 万元,减少7.8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调减了。

3.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阳光纪检经费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数应与《纪委2017年度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纪委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768.49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768.49万元,占 100 %

政府性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0 %

其他资金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资金 0万元,占 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填列数应与《纪委2017年度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纪委部门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768.4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713.49万元,占 92.84%

项目支出 55 万元,占 7.16%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0 万元,占 0 %

结转下年资金 0 万元,占 0 %

2:支出预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纪委2017年度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纪委 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768.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减少 40.34 万元,减少 7.84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调减了。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人大办公室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纪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768.49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减少 40.34 万元,减少 7.84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调减了。

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

纪委(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768.49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40.34 万元,减少 7.84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调减了。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纪委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713.49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637.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贴、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 75.8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取暖费、租赁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数应与《人大办公室2017年度收支预算总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我单位未发生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及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纪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768.4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40.34 万元,减少 7.84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调减了。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纪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713.4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37.6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贴、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75.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取暖费、租赁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75.88万元,比2016年增加25.90万元,增长 51.82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了以及执纪监督检查力度加大2017年预算也相应增加。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纪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6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33,33 %;公务接待费支出 21.7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45.21 %。具体情况如下:

1.我单位2017年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1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16万元,本年预算数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增加3.2万元,主要是执纪监督检查力度加大,相应费用也增加。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1.70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主要原因从严执行八项规定,控制接待规格。

4.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4.1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万元,主要是工作任务加大,相应费用也相应增加

纪委2017 年度没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6.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0万元,主要是执纪监督检查力度加大,省市培训比较多以及新增人员业务培训增加,相应费用也增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五、“三公”经费:指区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中共淮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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