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中共淮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区纪委机关与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
一、主要职能
合署后的区纪委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区委全面负责。监察局仍属于区政府序列,接受区政府领导。
二、主要职责
(一)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省、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区委各部门和区级机关各部门党的组织和区管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检监察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和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订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七)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及其措施、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法规的实施意见。
(八)会同区委组织部做好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考察了解,提出任免意见;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单位构成情况
(一)所属单位
机关设行政单位一个。
(二)人员构成
行政编制77人,实有在职人数52人,退休人数7人。
第二部分 中共淮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度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一、收入情况
我单位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为514.47万元,。
二、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6年支出预算总额为51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0.47万元,项目支出84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
2016年,区纪委“三公”经费公共预算总额为4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8万元,减少了10.12万元,是今年公车改革,拍卖了一辆公车;公务接待费21.8万元,减少了0.19万元,节省开支,减少接待 ;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4万元。
四、我单位没有对外分配的财政专项资金,未出台相关公开政策、项目申报指南、资金分配结果。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第二部分 中共淮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预算公开表
附件3: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参考表格 (2).xls
中共淮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