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恒球每年有200多天奔走在义务普法路上。图为潘恒球给学生讲法治故事。
普法宣传36年,义务讲课8000多场,行程超万里,足迹遍布江苏省南京、扬州、盐城等地1000多个村居、社区,500多个厂矿企业和1500多所中小学校,受教育学生达30万人次……这就是潘恒球,义务普法路上的“不老松”。
年届七旬的潘恒球,一辈子以说书为生、以说书为乐。他16岁拜师学艺,18岁出师就打响了名头,成了淮扬一带有名的说书先生。
潘恒球走上普法宣传的道路源于一次偶然。上世纪80年代初的一天,赶场说书途中,潘恒球看到两名花季少年因赌博偷窃沦为囚犯,唏嘘不已。如果把法律知识融入说书之中,编一些青少年学生爱听的“段子”,是否能让他们乐于学法守法呢?一个念头就这样萌生了。
“俗话说,‘医院里没有病人,牢里没有犯人’,家人才心安。如果一个青少年因为不懂法不学法而走上犯罪的道路,这对父母和家庭来说,就是天大的悲剧。我义务普法,只求让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让这样的悲剧少一点。”谈起自己的初衷,潘恒球一席话掷地有声。
要普法,自己先得懂法。然而,只读过两年书的潘恒球,要做到用说书的方式普法谈何容易?潘恒球没有放弃,妻子、邻居,只要比他懂得多的,他都乐于请教,有时候实在弄不明白,就拿着小本去城里的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专业部门请教咨询。他把一个个小故事作为说书开场时的“引子”,效果居然不错,不少热衷于听书的老年人专门带着孙子孙女来听。有了第一批青少年听众后,他把目光瞄准到学校。
“刚开始的普法之路并不顺利,没有学校敢请我这样的‘非专业’人士上普法课,那时候吃‘闭门羹’是家常便饭。”潘恒球回忆,起初,他只能骑着一辆老式自行车到各个学校推介自己。到了学校,客气的,会告知他没有时间安排;不客气的,则把他当成以讲课收钱为目的的推销商贩。最多一次,他跑了6趟才安排上了课。
1982年,潘恒球第一次正式到学校上法治课,花了4个月时间精心准备的教学故事《走上社会》,博得了师生的满堂喝彩。从此,说“普法书”,编“普法书”,成为了他生活的主旋律。而不管是自己到处找学校去上课,还是有名气后学校请他来上课,潘恒球自始至终没有收过一分钱。
顶着恶劣的天气去讲课,对潘恒球来说不是什么稀罕事。2002年冬季的一天,零下6度,他为了赶到离家60多里路的博里中心小学讲课,前一天下午就骑车出发了。路上下起了雪,风紧路滑。他顶风冒雪,天黑了,借宿路边农家,第二天天没亮就起身上路。最终,潘恒球按时赶到学校,不顾手脚麻木和胡须上的冰雪,为该校学生上了100分钟的法治课。
为了让学生“喜欢听、记得住”,潘恒球从各类报纸杂志上找青少年相关的法律案例,不厌其烦地对着镜子排练,一个小故事起码练20多次。中小学生骑车较多、横冲直撞,他就主动找公安、交警部门索要有关法规,编写了小故事《梦》;身边青少年犯罪的真实案例,被他改编成了《带刀》《逃学》等教材故事。30多年来,他自编自演的法治故事超过60万字,涉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他还将法治课讲稿梳理校对,精选了39则经典法制案例故事,出版了16万字的《潘恒球普法故事选编》,面向中小学生免费赠阅。潘恒球说,自己肚里还有好多故事,有生之年还想出第二本。
取身边事、育身边人,功在课堂、利在社会。这是人们对潘恒球的评价,也是他这些年的真实写照。“为学生上法治课是我最大的快乐,青少年普法36年,我无怨无悔。我要一如既往,做一名普法路上的‘不老松’。”临别时,潘恒球爽朗地笑道,朴实的话语中透着坚定的信念。(许滨淮李卉)
本文刊登于《中国纪检监察报》2018年10月15日第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