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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日记之九月
发布时间: 2018-10-08 10:20 信息来源: 廉仆网 分享:

【落实规定 改进作风】

【以身作则 率先垂范】

9月3日  星期一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之一:(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智思哲语 头脑驿站】

【阅读品味 光亮人生】

9月7日  星期五

每个领导干部都应慎独慎微,从小事小节上加强自身修养,从一点一滴中自觉完善自己,懂得是非明于学习、境界升于自省、名节源于修养、腐败止于正气的道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习近平讲话摘录)

9月10日  星期一

明大德,就是要铸牢理想信念、锤炼坚强党性,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这是领导干部首先要修好的“大德”。(习近平讲话摘录)

【落实规定 改进作风】

【以身作则 率先垂范】

9月14日  星期五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之二:(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9月17日  星期一

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智思哲语 头脑驿站】

【阅读品味 光亮人生】

9月21日  星期五

信念是成功的基石,廉洁是幸福的阶梯。区纪委监委温馨提示:节日期间勿忘廉洁自律,严守八项规定,严禁公款送礼、旅游、宴请,严禁公车私用,过一个清廉、舒心、愉悦的节日!

9月24日  星期一

月到中秋分外明,节日喜气伴您行。中秋佳节将至,区纪委监委祝您中秋快乐,阖家幸福!

【智思哲语 头脑驿站】

【阅读品味 光亮人生】

9月28日  星期五

“八项规定”不能忘,风清气正庆佳节;公车停、宴请停,遵纪守廉不能停。区纪委监委纪委提醒您:严于自律、崇廉戒奢,文明节俭过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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