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9月10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水利局(农村供水公司)反馈巡察情况。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谷昭出席反馈会议,传达了区委书记徐子佳在书记专题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对区水利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党委领导班子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区委第四巡察组组长杨凤楼代表区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水利局党委书记胡华德主持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7月9日至8月31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水利局(农村供水公司)进行了巡察。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中共淮安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上聚神、加强党的建设上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重点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9月6日,区委徐子佳书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对强化巡察结果运用、深化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
谷昭同志传达了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代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区水利局(农村供水公司)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是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契机和增强群众获得感的有力途径。二要勇于正视问题,坚定不移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的质效性,细化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清单,严肃认真整改,真改真落实,对照节点汇报,综合运用成果。三要压紧压实责任,全面提升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效性,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不断健全体制机制,持续推动改革发展。
杨凤楼同志指出,2015年以来,区水利局党委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组织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民生项目,为全区水利事业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但在巡察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担当精神不足;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够严格,人员管理失控;防范工程领域风险措施不够有力,管理漏洞较多。在党的思想建设方面,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意识形态工作偏离主题。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执行选人用人标准不到位;基层组织建设基础不扎实。在党的作风建设方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基层站所财务监管流于形式;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比较普遍。在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监督执纪不够主动,执纪问责不够严肃。在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一些单位存在“圈子文化”,无视财经纪律,对法纪毫不敬畏;监督责任落实虚浮。区供水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责任意识不强,运营质效低下;作风建设薄弱,“四风”问题突出;财务管理不规范,廉政风险较大。同时,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干部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区纪委和有关方面处理。
杨凤楼同志对区水利局党委提出了三点意见建议,一是要把项目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二是要突出防范发生系统性廉政和稳定风险;三是要把抓班子、带队伍作为党委工作重中之重。同时对区农村供水公司提出了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将对党负责作为履职的首要原则;二是强化自律坚决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三是严守规矩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环境。
胡华德同志表示,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全面、客观、真实,区水利局(供水公司)将照单全收,认真分析,全力抓好整改工作。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肃对待,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要聚焦问题,立行立改,逐一落实,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建章立制,促进工作,常抓不懈,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长效性和可操作性。
区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潘伟刚及巡察组其他成员,水利局(供水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水利局局机关、直属单位、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