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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首例留置案今日当庭宣判
发布时间: 2018-05-04 18:55 信息来源: 廉仆网 分享:


54日下午,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车桥镇乡镇企业服务站原站长陆道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一案。

法庭经审理查明,陆道军从2012年担任企服站站长后,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他人共同贪污公款30余万元,挪用公款15万元,多次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受贿12.25万元。

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陆道军上述行为构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依法应数罪并罚,当庭判处陆道军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作为我市首例留置案件,被告人陆道军既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等多项党的纪律,又涉嫌多项职务犯罪,办理的程序既涉及纪法衔接,又涉及法法衔接。期间,淮安区监委严格依法调查、合法取证,探索运用讯问、搜查、鉴定等10项监察措施获取犯罪证据,尤其是规范使用留置措施,严格执行各项审批程序,对留置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切实保障留置对象的合法权益,促使留置对象主动交代自己的违纪和犯罪问题,在较短时间内查清全部违纪违法事实。

该案的成功办理,不仅探索总结了办理留置案件的制度规范,也为下一步依法履行监察职能、合法采用留置措施,推进基层监察体制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


区法院院长张强担任审判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徐承业担任公诉人。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200余人参加了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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